证券时报e公司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对于有关科研机构等为开发新药或者发展新的治疗方法进行人体试验的活动,草案增加规定,开展此类活动,除经主管部门批准外,还应取得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同意。同时,草案增加规定: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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