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04月20日 07:50 中国证券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901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17-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杨恒坤、丁振华、胡瀚阳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于向银行申请低风险授信业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申请低风险授信业务额度5000万元,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品种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及其他各类非融资类保函业务,保函期限以实际申请期限为准,最长不超过5年。上述业务采用缴纳100%保证金的方式办理,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南大街支行签订的保证金质押合同为准。业务办理期限自决议通过后一年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具体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16-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下午2:30(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0日,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议《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前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2019012、2019015)

  (三)特别强调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要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表决;《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9: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一楼大厅

  4、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张琪

  (2)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9:30至11:30,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3: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附件一、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 2019 年5月10 日召开的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作为中国能源管理系统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之一,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以自动化+互联网+节能环保为能源行业的安全、环保提供全系列产品及全面解决方案。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

  2019年,公司根据各关联方年初的预测,预计与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合计258,00万元,向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劳务的关联交易合计1,000万元,向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合计2,100万元,向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合计100万元。

  2、审议程序。该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恒坤、丁振华、胡瀚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杨恒坤,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及电力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不含移动电话)、仪器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电器及零部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子元器件、工程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注塑模具、家用电器、体育器材、针纺织品、服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 4,179万元,净资产2,659万元,营业收入2,150万元,净利润 25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刘小峰,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动识别与控制产品、物联网设备、智能设备、电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检测设备、仓储设备、自动调节装置、传感器、工业机器人、定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标签、船舶电子设备、海洋工程控制设备、智能柜、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运营服务;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外包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797.46万元,净资产2882.65万元,营业收入4103.16万元,净利润317.54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网络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气机械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023.47万元,净资产3340.64万元,营业收入4238.48万元,净利润623.0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王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油气储运自动化、企业能源自动化、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4.8万元,净资产1114.52万元,营业收入20.22万元,净利润-10.48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1,008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382万元,净资产1870万元,营业收入5275万元,净利润51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孙锦庆,注册资本2,1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市政设备、工业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监测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07.5万元,净资产205.0万元,营业收入18.8万元,净利润5.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 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成山,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建筑节能产品、工业节能产品、中央空调节能产品、建筑智能化及自动化系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方案设计、咨询、维护、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415.8万元,净资产 1087.9 万元,营业收入 3242.91万元,净利润234.55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成山,注册资本108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节能、工业节能、空调节能、供冷、供热、冷热电、智能建筑领域的产品研发、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运营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智能通讯终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远程监控平台、企业管理平台、云平台的研发、技术服务、维护、租赁服务,能源管理,能耗监测与评估,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以自有资金对供冷、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和信息咨询。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54.23万元,净资产 50.8 万元,营业收入10.57万元,净利润0.8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经 公 司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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