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讯(记者 王雪青)ST新光1月11日午间公告,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光集团”)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新增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股数为11.34亿股,本次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轮候冻结开始日为2019年1月7日,用途为财产保全。
截至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3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2.0455%,已累计质押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15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8.295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9877%。累计司法冻结11.34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455%。
公司表示,2015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新光集团、虞云新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冻结股份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况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若上述股东被冻结的股份之后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同时公司还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光集团通知,获悉新光集团债券未按期兑付,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金额15亿元,债券余额1亿元。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1年票面利率为7.00%,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的票面年利率为7.50%。
公司表示,由于受宏观降杠杆、银行信贷收缩、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等多重因素影响,新光集团流动性出现问题,截至目前,新光集团已经发生多笔债券违约,偿债压力很大,导致新光集团未能按时偿付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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