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08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01,487,98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自上市以来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包括矿山工程服务和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两大板块。矿山工程服务按照开采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露天矿山服务及地下矿山服务两大业务。
露天矿山服务主要是为国内大中型矿主提供工程服务,包括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露天矿山服务是公司多年来坚持发展的主业之一。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公司已在露天矿山开采领域发展成为我国整体爆破方案设计能力最强、爆破技术最先进、服务内容最齐全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之一。
地下矿山服务是公司子公司涟邵建工的主营业务,主要是为大中型地下矿山业主提供矿建工程建设、设备安装以及采矿工程服务,矿种涉及有色金属、煤矿、铁矿等。地下采矿环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涟邵建工的科研优势和施工实力为其创造了较大的竞争优势,不可替代性更强,使其具有更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抗风险性。
公司另一板块的业务为民爆器材生产销售,是公司工程服务的上游环节。民用爆破器材是各种工业火工品、工业炸药及制品的总称,是具有易燃易爆危险属性的特殊商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铁路道路、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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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目前全球矿产品需求减速收窄,国内的煤炭、铁矿石、铝、水泥等矿产资源需求大范围增长的预期仍未出现。受此影响,矿山业主普遍存在着减产、半停产的现象,公司的工程结算滞后,业主压低施工单价,矿服领域的毛利也逐年下降。在此背景下,公司通过行业低谷期加快同行业并购,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与影响力。2016年,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成功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涟邵建工42.05%股权及新华都工程100%股权,上述两项标的于2016年6月并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
民爆与矿服行业高度关联,且国内整体产能严重过剩,虽然国内民爆行业总体指标呈负增长态势,但降幅逐渐收窄,尤其是下半年来,民爆器材的产销量逐步回升,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本公司民爆板块因服务区域半径的优势,仍在广东省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263.27万元,主要经营指标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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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2015年度增加2.07亿元,增幅为6.8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除新增子公司新华都工程外,其他工程类子公司营业收入下滑,民爆类子公司收入保持稳定,合并营业收入略有提高。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2015年度增加2.51亿元,增幅10.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新华都工程,
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内减少3711.98万元,减幅53.16%。主要原因受营改增政策影响。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1980.39万元,增幅54.67%。主要原因是受矿山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资金流较紧张,本期银行借款增加,利息费用上涨较快。
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较2015年度减少2486.56万元,减幅48.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对业主工程款的追收力度,收回账龄较长的工程款,相应减少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增加138.34万元,增幅为44.87%。主要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营业外收入减少650.62万元,减幅44.0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宏大国源本年度收到的财政补贴较上年大幅减少。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内公司所得费用减少1026.02万元,减幅为60.8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所得税费用有所减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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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完成其存续分立的工商登记等事宜,明华公司存续分立为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明华公司专事军品生产,韶化公司则专事生产民爆器材生产及销售。明华公司的分立事宜对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了新华都工程100%股权及涟邵建工42.05%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二者皆已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报告期内,涟邵建工实现营业收入8.86亿元,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口径计算,实现净利润7150.98万元,新华都工程于2016年6月并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口径计算,实现净利润7006.57万元,两个标的企业均完成了重组中的业绩承诺指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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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5月30日,公司因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成功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涟邵建工42.05%的股权以及新华都工程100%股权,新收购的标的已于2016年6月开始并入本公司报表。若剔除新增标的的影响,本公司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7.56亿元;净利润为-1,456.96万元。
2016年10月,本公司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在2016年10月完成其存续分立的工商登记等事宜,明华公司存续分立为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宏大韶化民爆有限公司,明华公司专事军品生产,韶化公司则专事生产民爆器材生产及销售。明华公司的分立事宜对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产生影响。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
同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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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以书面送达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下午15:00于公司北塔20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宁志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了公司合法经营、经营效率、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09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476万股,截止至2012年6月4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47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82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285,404.5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47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78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999,998.00股,截止至2014年9月3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99,99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5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4,102.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50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73,808.80万元,其中投入变更募集资金项目48,337.1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2,663.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中的7,14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61.70万元。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1,726.8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572.42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8,090.9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共发生存款利息净额50.36万元。2015年,公司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向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1,829,600.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65,285,404.5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6,544,195.48 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3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52.00元,共应支付发行费用19,594,102.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405,849.78元。本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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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人民币12,66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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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91号《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确认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663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43.59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6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15,6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2014年7月31日至2015年7月30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将15,00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公司在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共使用募集资金12,77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7月29日,公司已将12,77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26,544,195.48?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为71,594,195.48元。2012年8月2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于2012年9月25日划拨至本公司一般结算户。
2013年7月1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56.4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7月15日,公司已将2,26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7月3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4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2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将2,270.00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5年8月26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5,9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5年度,公司使用2,270.54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7月29日,公司已将2,270.54万元资金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8月24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2,14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持续监督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2016年度,公司使用2,147.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剩余131.48万元利息存放于超募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使用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外,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矿产资源价格下滑的宏观经济影响,原合同项目的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公司若按原定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带来的经济效益将低于预期目标。
1、在原募投项目暂时难以达到预期盈利水平以及出现新的投资项目机遇情况下。2012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2,732万元进行对外股权投资,收购石嘴山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永安民爆”)85%股权,可巩固公司在宁夏地区以及周边地区的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优势,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鞍钢集团矿业公司(下称“鞍钢矿业”)是我国掌控铁矿石资源最多、产量规模最大,集探矿、采矿、选矿、烧结、球团生产,采选工艺研发设计,工程技术输出为一体,具有完整产业链的冶金矿山龙头企业。公司作为国内矿山民爆一体化服务商,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民爆器材产品、矿山基建剥离、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若与鞍钢矿业合作,公司可通过为鞍钢矿业提供民爆器材产品,并以此为切入点逐步参与鞍钢矿业的矿山采剥业务,提升公司总体收入水平。因此,2013年度,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22,654.48万元与鞍钢矿业合资成立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
3、近几年受矿业行业低迷影响,公司工程板块多数项目进展不顺利,导致效益未达预期。若按照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有可能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目前公司债务规模较大,每年需承担高额的利息支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年度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将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2,950.6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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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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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2017年3月3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5:00-3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3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3月29-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3月30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贤、郑少娟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 编:51062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特别说明:请在各议案的 “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表示。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8日上午9:30于公司北塔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刘人怀先生、赵燕女士、以及原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蔡美峰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6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现提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共35,074,399.15元,占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23.2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可能存在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黄祥清先生、邹金凤女士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17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第一季度
2、预计的业绩情况:扭亏为盈
■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对工程板块的业务进行了调整,从钢铁、煤炭为主转向有色金属矿山为主,一季度项目开工率较上年有所好转,营利水平有所提高。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2017 年第一季度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王永庆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育生先生;财务负责人王丽娟女士;独立董事赵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7-01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变更情况概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 “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下转B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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