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年03月06日 02:0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17-006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2月2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0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7年3月9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8日下午3:00至2017年3月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17年3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长春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7年2月22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公告》。

  2、关于确定公司外部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2017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7年3月3日至3月9日下午2: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或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6号四区汉威国际广场6号楼3层荣丰控股集团

  联系人:谢高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51757687

  传真:010-5175766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8,

  投票简称:荣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3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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