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年02月16日 01:51 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26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2月15日,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桥梁”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26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25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3月3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5号楼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7年3月3日(星期五)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3月2日15:00—2017年3月3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15:00—2017年3月3日15:00。

  3、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24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2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会议登记地点: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6、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7、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5号楼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5号楼

  2、电 话:010-59217730

  3、传 真:010-59217828

  4、邮政编码:100101

  5、联系人:杨薇

  6、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9”,投票简称为“中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7年2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泰桥梁”(002659)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24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控股”)申请借款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用于推进教育产业发展与规模拓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八大处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顺来先生、石瑜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经过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院1号楼2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晓伟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关联关系:八大处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推进教育产业发展与规模拓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20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申请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授信有效期三年,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并可提前还本付息。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1、北京凯文智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国科新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国科新业拥有使用权的海淀区四季青乡杏石口路 65 号院用于举办国际学校。预计2017年年初至今发生租金费用约31.25万元。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余额3.64亿元,预计2017年年初至今发生利息金额约为80万元。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借款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用于推进教育产业发展及规模拓展,符合公司的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用于推进教育产业发展与规模拓展,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和发展需要,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23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桥梁”或“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日及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北京凯文智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智信”)及北京凯文学信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学信”)100%股权的事项。收购完成后,凯文智信和凯文学信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凯文智信作为北京海淀凯文学校的举办者和出资人,持有其100%股权。

  近日,凯文智信和凯文学信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大处控股”)全资子公司北京凯誉鑫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誉鑫德”)签订的《供餐合同书》及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北京万佳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佳鑫物业”)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为保证北京海淀凯文学校经营的稳定性,公司拟同意延续此前凯文智信、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广宇先生、董顺来先生、石瑜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1、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万佳鑫物业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万佳鑫物业于2016年5月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北京海淀凯文学校委托万佳鑫物业为其提供物业管理,委托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委托类型采取实报实销预算制与管理服务酬金制。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万佳鑫物业直接支付,并于每月五日前向北京海淀凯文学校报送上月实际发生费用清单,列明学校运营的各项支出明细,北京海淀凯文学校完成审核并将费用支付给万佳鑫物业。

  2、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凯誉鑫德签订《供餐合同书》

  北京海淀凯文学校与凯誉鑫德于2016年9月份签订《供餐合同书》,合同期限为2016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约定凯誉鑫德为北京海淀凯文学校提供餐饮服务。学生和教职工三餐价格为12-31.5元/餐。学生用餐费用由北京海淀凯文学校随其他收费项目一起统一向学生代收,代收的餐费金额经由双方确认无误后签订结算金额确认书,再由北京海淀凯文学校转交给北京凯誉鑫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教职工餐费应根据双方的盖章确认的结算金额确认书进行结算。

  三、关联方介绍

  1、北京万佳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号楼1层01室

  法定代表人:吕少全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日

  经营范围: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日用杂品、土产品、花卉;租赁花卉;停车场经营;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万佳鑫物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的关联企业。

  2、北京凯誉鑫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院学生食堂

  法定代表人:王湛浩

  成立日期:2016年9月8日

  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酒店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凯誉鑫德为公司控股股东八大处控股控股子公司北京鑫融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7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凯誉鑫德、万佳鑫物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联交易中,关联方向北京海淀凯文学校提供建设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和供餐服务,符合其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北京海淀凯文学校的办学和正常运营提供了保障和支持,符合其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为保证凯文智信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凯文智信将继续履行与关联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22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更好的发展国际教育业务,拓展国际教育产业链,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桥梁”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学信”)与北京凯文睿信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睿信”)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共计2548万元受让李永远、刘杨博雅、许琼分别持有的凯文睿信40 %、3%和3%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文华学信将持有凯文睿信57.1%股权。

  本次收购股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董琪先生作为凯文睿信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借壳上市。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董琪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上述凯文睿信自然人股东为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凯文睿信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董琪

  注册资本:112.4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3日

  营业期限:201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翻译服务;会议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凯文睿信股东构成情况如下:李永远持有凯文睿信79.2%股权;文华学信持有凯文睿信11%股权;刘杨博雅持有凯文睿信4.4%股权;许琼持有凯文睿信4.4%股权;孟庆春持有凯文睿信0.9%股权。

  凯文睿信股东文华学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文睿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琪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除此以外,凯文睿信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16年9月30日,凯文睿信总资产380.12万元,负债总额122.82万元,净资产257.31万元,2016年1-9月,凯文睿信实现营业收入232.19万元,净利润97.31万元。上述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会审字[2016]479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林评字[2017]17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考虑到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无法涵盖股东及管理层社会关系、经销网络、经销权利、人员协同等价值,而所有这些价值在采用收益法时均能涵盖,同时北京凯文睿信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国家支持教育产业,关系国家未来,行业前景广阔,未来发展潜力较大。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以2016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凯文睿信股东全部权益投资价值为5,635.93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凯文睿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84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为准。

  五、协议约定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李永远、刘杨博雅、许琼、孟庆春

  目标公司:北京凯文睿信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一)股权之转让

  约定李永远将其持有的凯文睿信40%股权转让给文华学信,股权转让款为2246万元;刘杨博雅将其持有的凯文睿信3%股权转让给文华学信,股权转让价款为169万元;许琼将其持有的凯文睿信3%股权转让给文华学信,股权转让款为169万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凯文睿信股权结构如下:

  文华学信持有凯文睿信57.1%股权,李永远持有凯文睿信39.1%股权;刘杨博雅和许琼分别持有凯文睿信1.4%股权;孟庆春持有凯文睿信0.9%股权。

  (二)股权收购价款支付时间

  股权转让价款分四期分期支付:

  首期款项占股权转让价款的76%,即总金额1964万元。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支付。

  第二期款项占股权转让价款的8%,即总金额的206万元。在目标公司达成2017年度业绩目标并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三期款项占股权转让价款的8%,即总金额的206万元。在目标公司达成2018年度业绩目标并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四期款项占股权转让价款的8%,即总金额的208万元。在目标公司达成2019年度业绩目标并经双方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

  (三)利润承诺

  乙方保证目标公司在2017年-2019年的利润考核期税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440万元。

  考核期税后净利润出现利润不达标,乙方承诺通过现金补偿甲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凯文睿信股权符合公司的运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凯文睿信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凯文睿信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深耕国际教育领域,凯文睿信管理团队在国际教育运营、海外游学、留学咨询、教学科研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以自有资金收购凯文睿信股权,有利于公司快速获得优质国际教育配套资源,完善国际教育产业链,更好的推进国际教育业务的发展,同时加快凯文教育品牌的对外拓展。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设立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桥梁”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文华学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学信”)为更好的发展国际教育业务,拟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凯文恒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恒信”)及北京凯文仁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仁信”)(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凯文恒信及凯文仁信。

  (一)公司名称:北京凯文恒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30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持股比例:文华学信持有凯文恒信100%股权。

  (二)公司名称:北京凯文仁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30年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持股比例:文华学信持有凯文仁信100%股权。

  三、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情况

  2016年4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泰桥梁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6年9月,公司对新中泰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万元。

  2016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凯文国际教育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港币(合计人民币886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深耕国际教育领域,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凯文恒信及凯文仁信,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推进国际教育业务的发展,完善国际教育产业链。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20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桥梁”或“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6日及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北京凯文智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智信”)及北京凯文学信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学信”)100%股权的事项。收购完成后,凯文智信和凯文学信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凯文智信作为北京海淀凯文学校的举办者和出资人,持有其100%股权。

  近日,凯文智信和凯文学信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均由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一、北京凯文智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2HEY1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院1号楼2层205室

  法定代表人:白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教育咨询;投资咨询。

  二、北京凯文学信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2W558E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院1号楼2层206室

  法定代表人:白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教育咨询;投资咨询;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销售日用杂货、体育用品;销售食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19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9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三、《关于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四、《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018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9日以传真、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徐广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文华学信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琪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三、《关于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徐广宇先生、董顺来先生、石瑜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7年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四、《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董顺来先生、石瑜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五、《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7年3月3日下午3:0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司5号楼一层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025)。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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