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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财产险部、人身险部、中介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保险服务通知,涵盖理赔、产品、销售等多个环节。银保监会积极支持保险公司扩展保险产品责任,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招商仁和人寿今日发布公告,扩展《招商仁和爱倍至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公告称,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享受保险责任扩展权益。
以下为公告全文:
招商仁和人寿关于《招商仁和爱倍至重大疾病保险》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病毒无情,仁和有爱,招商仁和人寿将和您一起防控抗击疫情。您所购买的《招商仁和爱倍至重大疾病保险》在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根据监管文件精神对产品责任进行扩展,方案如下:
一、保险责任扩展说明
1、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且临床分型为普通型的,适用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
2、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适用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
3、合同生效后,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的轻症疾病保险金、非恶性肿瘤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责任,取消等待期限制。
二、保险责任扩展有效期
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享受上述保险责任扩展权益。
三、 特殊说明
在合同生效或复效日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诊罹患或疑似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我司不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扩展责任。
四、释义
1、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2019新型冠状病毒”(简称: 2019-nCoV) 。
2、临床分型:根据国卫办医函[2020] 77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若有更新, 以新版为准)确定的临床分型,包括:
(一)普通型 有发热呼吸道航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二)重型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呼吸窘迫,RR≥30次/分;
2.静忘状态下, 指氧饱利唆≤93%;
3.功脉血氧分压(PaO2) /吸氧浓度(FiO2)≤300mmHg(1mmHg=0.133kPa)。
(三)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哀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体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注:公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需结合保险合同确定。
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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