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
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 |
交易单位 |
1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2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
合约月份 |
1-12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 |
交割日期 |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
交割品级 |
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4%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割单位 |
20吨 |
交易代码 |
SP |
上市交易所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上海期货交易所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期货合约附件
一、交割单位
漂白硫酸盐针叶木浆(以下简称漂针浆)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标准仓单重量(风干重)20吨,交割应当以每一标准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二、质量规定
1、用于实物交割的漂针浆,其抗张指数、耐破指数和撕裂指数等三个指标应当符合或优于QB/T1678-2017《漂白硫酸盐木浆》中针叶木浆一等品质量规定,尘埃指标应当符合或优于优等品质量规定,且D65亮度指标应当不小于87%。
2、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生产的指定品牌,应当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书。
3、每一标准仓单的漂针浆,应当是同一生产厂生产、同一品牌的正品浆商品组成。
4、漂针浆交割以实测风干重计重。每一标准仓单的溢短不超过±5%,重量误差不超过±1%。
5、每一标准仓单应当载明重量和件数。包装应当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6、标准仓单应当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
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指定品牌
用于实物交割的漂针浆,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品牌。具体的生产企业和指定品牌,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仓库
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责任编辑:张瑶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