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债券圈
作者:佚名
细数一下,离“15宏图MTN001”已经悄然度过3天,投资人经历了可怕的静默期,不知未来是不是要继续静默下去,没有来自发行人的任何声音,没有得到主承中信银行的一丝联系,就像巨石沉入大海,再也没有一点波澜。今年的违约实在多,违约后也是“百态生”,积极的,消极的,有效的,没那么有效的…但像“15宏图MTN001”那么悄眯的,还真是独此一枝。小编整理了今年以来主要违约公募债券兑付日前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应对情况,以此来对比一下“15宏图MTN001”有多拍案惊奇!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人 |
兑付日/ 回售日/ 付息日 |
违约前后应对情况 |
1 |
14富贵鸟 |
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 |
2018/4/22 |
1、2018年3月7日,由于截至2018年3月2日,发行人回购资金及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承销商发布2018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决定于3月21日召开持有人会议; 2、2018年3月27日、3月29日及4月3日,发行人分三次发布“关于14富贵鸟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 3、2018年4月10日,主承销商发布2018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决定于4月25日召开持有人会议; 4、2018年4月24日发布违约公告; 5、2018年5月8日,主承销商发布2018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决定于5月24日召开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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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7沪华信SCP002 |
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2018/5/21 |
1、2018年4月19日,由于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变化,主承销商发布17沪华信SCP002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5月7日召开会议; 2、2018年5月21日,发布未按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3、2018年5月24日,主承发布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6月7日召开会议; 4、2018年6月26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公告; 5、2018年7月30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公告; 6、2018年8月30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公告; 7、2018年9月29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公告; 8、2018年10月30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公告; 9、2018年11月29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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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7永泰能源CP004 |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8/7/5 |
1、2018年7月5日,公司发布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及触发交叉保护条款的公告; 2、2018年7月6日,主承销商发布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3、2018年7月12日发布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持有人会议; 4、2018年7月12日发布持有人沟通会公告,决定于7月13日召开持有人沟通会; 5、2018年7月16日,发布持有人会议调整公告,将持有人会议调整至7月17日召开; 6、2018年7月23日发布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8月6日召开会议; 7、2018年8月3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8、2018年9月3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9、2018年9月13日,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加入永泰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事宜的公告; 10、2018年10月8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11、2018年10月29日,发布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11月12日召开会议; 12、2018年11月5日,主承发布违约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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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5金鸿债 |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8/27 |
1、2018年8月12日、8月13日和8月14日,分别发布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司将在回售完成后召开持有人会议,并就票面利率上浮至9.5%,在第四个付息日增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及下属子公司55%股权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担保,增加交叉违约条款; 2、2018年8月15日,发布本期债券风险提示公告,提示投资人公司未于8月24日将回收款及利息划付至中证登深圳公司; 3、2018年8月29日,发布公司未能如期兑付的公告,并同时发布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9月13日召开会议; 4、2018年9月27日,主承发布15金鸿债未回售部分加速到期公告; 5、2018年10月23日,发布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11月7日召开会议; 6、2018年10月24日发布债务清偿方案; 7、2018年10月24日发布全资子公司为“15金鸿债”提供担保的公告; 8、2018年11月1日,公司发布违约进展公告; 9、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债券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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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7印纪CP001 |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2018/9/8 |
1、2018年9月3日发布兑付本息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2、2018年9月3日发布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9月7日召开会议; 3、2018年9月10日发布未按期兑付公告; 4、2018年10月29日,发布违约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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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8盛运 环保SCP001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9 |
1、2018年9月27日发布公司债券到期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2、2018年10月9日公司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3、2018年10月10日发布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10月24日召开会议; 4、2018年11月13日,主承销商发布违约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5、2018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违约后续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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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7华业资本CP001 |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0/13 |
1、2018年10月8日,发布债券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特别风险提示; 2、2018年10月15日发布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 3、2018年10月16日发布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10月19日召开会议; 4、2018年11月13日,主承发布债券违约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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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宁夏上陵债 |
宁夏上陵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8/10/16 |
1、2018年10月9日发布召开债券持有人沟通会议的通知,决定于10月12日召开会议; 2、2018年10月15日发布违约公告; 3、2018年10月17日发布利息兑付公告及部分偿债资金到账公告、兑付部分本金的公告; 4、2018年10月22日发布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11月21日召开会议; 5、2018年11月28日发布公司及下属6家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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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8雏鹰 农牧SCP001 |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5 |
1、2018年10月29日发布债券兑付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2、2018年11月6日发布未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3、2018年11月9日关于公司债务困难的提示性公告; 4、2018年11月16日发布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公告,决定于11月30日召开会议; 5、2018年11月19日发布公司债务事项的进展公告; 6、2018年11月23日发布公司新增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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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新光债 |
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18/11/23 |
1、2018年9月28日主承销商关于债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2018年10月30日公司关于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告; 3、2018年11月9日公司关于召开持有人沟通会的通知,决定于11月15日召开沟通会; 4、2018年11月23日公司关于未能按期足额兑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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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5宏图MTN001 |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8/11/25 |
1、2018年11月20日发布付息兑付公告; 2、2018年11月27日发布与投资人达成一致的公告 |
在小编梳理了以上如此多违约债券发生前后的公告之后,小编发现“15宏图MTN001”是绝顶绝的个案:
1、无论是发行人,还是主承,“15宏图MTN001”违约至今,也没有给出一个“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而其他的违约债券,且不论违约前是否进行积极信息披露并有序组织持有人会议或沟通会的召开,违约后是否按规定组织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并协商清偿方案的处理,但首先都有个“认罪”态度,告知投资人,我无法兑付了;
2、“15宏图MTN001”所谓的持有人会议既无会议通知公告,议案安排细节,亦无会后形成的详细决议公告,更不用提什么持有人会议律师在场下的法律意见书这些规范性要求更高的东西了;
3、见过那么多投票结果公告,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但从没见过“全部投资人”这样的披露方式的。债券持有人共计多少家?出席持有人多少家?占本期债券全部持有人所持表决权多少比例?现场参会的几家?非现场参会的几家?表决同意的占比多少?弃权的又如何?如此种种,小编只能大胆猜测,大抵是有猫腻才只能披露得如此隐晦,投资人莫不是还害羞到需要“犹抱琵琶半遮面”?
鉴于“15宏图MTN001”上述的神操作,小编发现在Wind的“债券违约大全”中至今无宏图高科的踪影,而在“15宏图MTN001”的债券基本条款界面,更是让人费解地显示了一个“实际兑付日:2018-11-26”,吃瓜群众感到看不懂,要说Wind作为一个数据抓取系统,本身难以形成主观判断,出现这样的情况大概要归功于本期债券公告处理方面的神操作了吧。
此外,小编有点题外话想表达一下。
1、综观以上这些违约债券的事前事后披露情况,不得不说协会产品的信披和相关事项的处理随意性和交易所市场债券相比,确实随意不少,“持有人沟通会”这样一个没有事先约定的东西频频出现,给了发行人、主承不少违规缓冲区,还有“应急事件”和“应急预案机制”这类模糊的定义也让发行人和主承的犯错成本大大降低。
我们国家债券市场一直是多头监管的状态,几个监管机构监管下的不同债券品种形成了花团锦簇的局面。但要说体量上,还是协会产品占大头,远远超过其他产品(下图里的银行间产品包括了企业债跨市场发行中的银行间托管部分体量,但对整体占比情况布局影响不大)。而从2014年开始逐渐爆发的违约事件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违约只数和金额也占了大头。体量大固然是最主要因素,但银行间债券市场在监管严格程度、处罚力度等监管作为方面是否存在不小的进步空间?
2、在上述这些债券违约的信披和应对处理上,小编想特别“表扬”一下“15金鸿债”,在事前风险提示,事后及时信披和持有人会议的组织、清偿方案的协商和公告等方面,都表现出了一个上市公司应有的态度。
扯远了,我们还是说回“15宏图MTN001”。
小编认为,“15宏图MTN001”的这种静默是可怕的。不回应,不公告,甚至都不联系,根本没把投资人当回事,这种把投资人当鱼肉的态度,对于债券投资市场的信心稳定可谓是致命性的打击。今年的违约尤其多,多到投资人不得不怀疑“鱼生”,市场一度出现看到“民营”就惊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资产体量大且在肆虐扩张的民营企业。为了支持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国家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倡导帮助民企脱困,什么纾困基金、纾困债券,什么定向可转债,什么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监管大旗一挥,金融机构也都纷纷响应,河山眼看就要一片大好,咔!宏图违约事件一出,这样老赖的违约方式,让市场一片哀嚎,“自此再无违约,只有展期,是为永续债”,“债券做成非标”,“炒股炒成股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买债买成债东”……各种精彩言论层出不穷,因为对于民营企业投资,这无疑是一把铡刀式的打击。这种严重破坏市场基本规则的行为,还有监管的冷处理态度下给予的纵容,如果被尔后的企业纷纷效仿,那市场岂不乱套,试问以后谁还敢做民企投资?还有从一级承销层面,监管的如此容忍,岂不造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愈发的有恃无恐?因为试错成本实在太低。违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步一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市场运营规则被随意破坏,那可能就会造成真正的“乱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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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牛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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