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礼辉:穿透式监管正在成为新时代金融业的主要特征

李礼辉:穿透式监管正在成为新时代金融业的主要特征
2018年12月01日 11:47 新浪财经
李礼辉李礼辉

  新浪财经讯 12月1日消息,由新华社瞭望智库、新华社《财经国家周刊》共同主办的“第三届(2018)新金融高峰论坛”于12月1日在北京举行。主题为“大变革之下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银行原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

  李礼辉表示,2018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金融业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剧变,当前金融业的大趋势可用三句话来认识:“宽开放、严监管、大创新”。

  李礼辉在演讲中提到,全方位开放、穿透式监管正在成为新时代金融业的主要特征,所以必须顺应大势,建设一个高效、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

  李礼辉表示,建立一致性的金融监管的框架,数据统一是重中之重。数据统一是金融监管统一的基础,没有跨机构、跨产品、跨平台、跨市场的数据库,要实现穿透式的金融监管谈何容易。目前,金融监管各部门的统计标准存在差异,无法形成一本账,应该建立标准统一的金融统计制度,建立集中统一的金融数据库,建立互联共享的金融数据系统,形成能够支持金融业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设施。

  以下为演讲实录:

  李礼辉:2018年正值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金融业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剧变,我们怎么样来认识当前金融业的大趋势,我的看法是三句话“宽开放、严监管、大创新”。关于金融业的创新,刚才几位领导、几位嘉宾做了透彻的发言,时间关系我主要谈“宽开放、严监管。”

  一,从保护性的有限度金融开放转变为实行国民待遇的全方位的金融开放。

  过去几十年,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总体上是保护性的、有限度的开放,例如,限定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定合资金融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与此同时,我们鼓励和支持中资金融机构的扩张,在这样一个保护性的开放环境中,中资金融机构面临的是低烈度的竞争,各项金融业务得以迅猛发展。到了2017年,我国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接近200万亿元,比2006年增加了4.65倍,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规模和盈利也是持续增长的,但是市场占有率一直是偏低的。2017年,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1013家,总资产3.24万亿元,占全国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重只有1.65%。

  2018年是中国的金融市场新一轮扩大开放的一年,国家确定的“6+5”的金融业扩大开放的政策措施,“6+5”我不具体阐述了,我归纳了一下,这轮的金融业开放基本上全面开放了外资准入,归纳起来是三个“放开”:一是放开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的限制;二是放开设立经营性金融机构的时间限制,以前比如说代表处开一两年以后才能设定经营性机构,现在这种条件取消了;三是开放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限制。与此同时,资本市场也扩大了双向开放,比如说沪伦通在今年的10月12日启动,符合条件的两地的上市公司发行纯托凭证,并在对方的市场上交易。

  这种全方位的开放,我认为势必会重构中国的金融市场:一是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市场比重上升、银行业的市场比重下降,形成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相对均衡的金融市场格局;二是外资控股的金融机构和混合所有制金融机构的市场比重上升,中资控股的金融机构不再独占金融市场,能够形成外资、中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

  二,从相对宽松的分类金融机构到趋于严厉的穿透式金融机构。

  根据实体经济的内在要求,我国早已形成了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复杂的产品结构体系、信息化的交易体系、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跨机构、跨平台、跨市场的金融产品和交叉性的金融业务所占的市场比重逐步增加,金融业综合经营成为趋势。所以我们过去实施多年的分业金融监管的体制已经滞后,例如,在资产管理市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多涉足其中,企业和居民需要及信贷、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但是,在分业监管的体制下,有些金融监管规章并非依据业务的基本属性来统一制定的,是碎片化的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监管制度中。不同监管部门各自制定了规章有时宽严不一,这样一个一致性不足的监管规则和行动,容易产生监管的缝隙,导致监管套利,不利于金融风险的监测和控制,也容易导致监管滞后,影响监管的时效。

  在去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提出了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原则:一是回归本原,服务于实体经济、服从于实体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三是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四是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绝对性作用。今年我们很高兴地看到,我国金融监管的重构已经落地。

  顶层架构的变革重点是调整优化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的机构布局,我想不仅仅是“一行三会”变成“一行两会”,重要的是金融监管的机构布局和职能分配和工作流程做了重大调整,明确综合化金融监管的职责,做实金融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实现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一致性。而且另外一个层面,就是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监管更加强调规范化、穿透性,更加注重金融创新的趋势。

  我归纳了三个方面:

  一是让财富管理业务回归本源。资产业务管理的新规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理念,明确资产管理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推动预期收益性产品向净值型产品转型,让投资者在明晰风险、尽享收益的基础上自担风险、打破刚兑,我觉得这一点特别重要,这里是明确了打破刚兑的前提是让投资者明晰风险、让投资者尽享收益,如果做不到这两点打破刚兑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也是不符合经济规律的。

  新规也明确了按照产品的类型,而非机构的类型来实行统一适度的监管标准,今年又有了新的规定,比如在负债端取消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公共产品的门槛,在资产端,允许银行公募理财产品通过公募基金间接投资股票,也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直接投资股票。所以最近大家看到,很多大型国有银行相继成立了理财子公司。

  新规还明确了审慎监管的原则,按照资金募集的方式,分类设定负债杠杆以及可分级私募产品的分级比例,严格控制嵌套的前提,以便抑制日常价格的泡沫,维护债券、股票市场的平稳。

  二是将互联网金融纳入规范。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属性,实行一致性的合规监管,不留法外之地,堵塞监管的漏洞,明确互联网金融业务也必须持牌经营,禁止打擦边球无牌经营,明确网络支付监管的制度,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的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

  三是对金融风险实行穿透式的并行监管。并行监管主要包括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并行、传统业务监管和创新业务监管并行、有牌照业务的监管和无牌照经营监管并行、表内业务的监管和表外业务的监管并行。穿透式的监管注重银行、保险、信托、基金之间的业务合作的业务链,注重交叉的业务产品,注重影子银行,注重资金来源、资金投降、底层资产。

  综上所述我认为,全方位开放、穿透式监管正在成为新时代金融业的主要特征,所以我们必须顺应大势,建设一个高效、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这里我提几个建议:

  第一,开放金融市场、维护金融安全是重中之重。我认为我国的金融市场仍不太成熟、流动性不够高、透明度也不够高、交易的产品不够多、税负也不够优惠,还有很重要的是,一些法规、法律是滞后的,这就影响我们建设国际水准的金融市场。所以我们应该加快建设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形成差异化、全系列的金融产品线,以便更好地匹配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财务需求,扩大市场主体在人民币资产配置方面的选择余地。应该进一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促进资本双向流动、投资者双向进出,提升跨境资金金融交易的便利程度。还应该重塑金融市场的规范,缩减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切实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切实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当然有关的法规也要进一步完善。

  随着资本市场的开放,其他国家货币政策的调整变化,国际市场的金融投机都有可能引发国内市场的剧烈波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估计,有高效的市场运行机制,有常规性的政策措施,还要有符合国际惯例的应急预案,以便保持国内金融市场的基本稳定,维护金融安全。对于现在大家看到很多的虚拟金融,我们应该加强国际监管协调,达成国际监管共识,建设国际监管的统一标准,采取一致行动,有效管控资金的跨国违法流动,维护国际金融的秩序。

  第二,强化风险约束,专业化是重中之重。金融机构应该自觉回归本源,自觉加强风险的约束、自觉执行市场纪律,成为合格的、专业化的金融市场主体,财务上要保持足够的资本重组率,保持足够的风险拨备覆盖率,特别注意,按照资产的实际属性和风险状态记录风险资产、并计算风险权重,防止将事实上的表内资产转移到表外,防止将高风险的资产计为低风险的资产。

  商业银行是受信赖的资产管理的渠道,但我认为目前仍然缺乏专业化、市场化的资产配置工具,在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同时,我建议,考虑借鉴国际市场上成功的模式,采取FOF(基金中的基金)和MOM(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的投资模式,提升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品质。在这里有两点是重要的:

  一是要选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让支付的管理费物有所值。无论是银行选择基金管理人,或者是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经理,都要有长周期的跟踪、分析和评价,投资理念一致,投资风格稳定,投资回报达标,应该是“择偶”的基本标准。

  二是要有专业水准的基金组合绩效的归因分析,实现有效的绩效管理和风险敞口管理。委托方做到心中有数,适时把握投资结构和市场变化的信息。

  第三,提升监管效率,数据统一是重中之重。对于现在这样一个折叠的金融业态,金融的监管应该穿透线上线下、地上地下,穿透不同的产品、不同的渠道、不同的机构、不同的市场,能够区分法人、区分产品、区分渠道、区分市场,形成一体化、多维度的监管体系。穿透式的监管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金融监管的空白和缝隙,违规套利将越来越难以实现。所以,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既要更加注重穿透市场,形成差异化的竞争力,也要主动适应监管的新的大原则,形成合规的竞争力。

  建立一致性的金融监管的框架,数据统一是重中之重。数据统一是金融监管统一的基础,没有跨机构、跨产品、跨平台、跨市场的数据库,要实现穿透式的金融监管谈何容易。目前,金融监管各部门的统计标准存在差异,无法形成一本账,应该建立标准统一的金融统计制度,建立集中统一的金融数据库,建立互联共享的金融数据系统,形成能够支持金融业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的基础设施。谢谢各位!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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