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79,8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6%,无一致行动人。
●创达集团拟质押其持有的不超过77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2%,占创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1.33%),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本次质押登记办理完成后,创达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2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8%,占创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90.60%。
一、本次质押股份情况
创达集团2022年12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黑龙江创达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创达集团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86号)。本次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金额9.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9号)。
近日,公司接到创达集团通知,创达集团计划启动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金额不超过9,000.00万元,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分红)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期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创达集团与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署了《股份质押合同》,合同中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质押资产。
2、创达集团将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账户开立后,创达集团与中德证券将于近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质押登记,即将770万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82%)划入质押专户中。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创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579,8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6%,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517,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6%,占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89.28%。
本次质押登记办理完成后,创达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25,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8%,占创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90.60%。
关于本期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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