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台海网
5月9日,亚太实业收到深交所关注函,针对该公司可能丧失对临港化工控制权,被要求对股权转让款筹措情况等事项进行说明。
亚太实业4月26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该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该公司与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亚诺”)、雒启珂、刘晓民及李真在2020年3月签订的关于沧州临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化工”)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购买临港化工51%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9070.00万元,款项共分四期支付,公司应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最终根据临港化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为交易对价的30%)8721万元,若该公司应付而尚未付款总额达到交易总价款的20%的状态持续达20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40日时,公司应向河北亚诺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同时河北亚诺有权要求亚太实业将未付款部分对应的临港化工部分股权(15.3%)过户给河北亚诺。
关注函指出,亚太实业母公司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收入和利润均来源于临港化工。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255.32万元,若公司无法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可能丧失对临港化工控制权。
对此,深交所要求亚太实业说明公司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筹措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付款时间计划等,上述款项支付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是否就股权转让款支付安排与河北亚诺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若公司无法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导致丧失对临港化工控制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针对可能丧失对临港化工的控制权一事,亚太实业在2022年年报中表示“正在积极解决资金压力”。据该公司披露,母公司亚太实业仅作为控股主体,目前没有实质经营业务,对外融资能力较弱。目前控股股东和公司存在无法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的重大不确定风险。针对上述情况控股股东和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寻找并购资金,目前业务正在积极推进中;二是寻求大股东资金支持,以控股股东关联公司销售的楼盘回款资金用于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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