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04月27日 05:2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 传 媒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本报告期期末,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0.94万元,减幅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到期。

  2.本报告期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78.94万元,增幅108.64%,主要系尚未达到开票时点的待转销项税额同比增加。

  3.本报告期期末,递延收益较上年末增加413.76万元,增幅81.98%,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本报告期收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自有阵地建设等项目补助经费合计443万元。

  (二)利润表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同比减少599.49万元,减幅34.27%,财务费用为负数表示利息收入大于利息费用和银行手续费,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增加对定期存款类产品的购买,导致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同比增加70.07万元,增幅87.68%,主要系:(1)本报告期子公司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40万元;(2)本报告期公司享受的进项税加计扣除抵减金额及收到的个税手续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20.78万元。

  3.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654.97万元,减幅943.29%,主要系:(1)公司参股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493.44万元;(2)委托理财产品到期后转购买存款类产品导致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61.52万元。

  4.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140.31万元,减幅100%,主要系截止本报告期初,公司的委托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且本报告期公司未购买委托理财产品。

  5.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62.88万元,增幅1493.85%,主要系公司收到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冲回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6.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14.97万元,减幅102.62%,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闲置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取得的收益减少。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12.95万元,减幅83.43%,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业务违约赔偿款8.38万元及其他利得5.76万元。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15万元,减幅44.55%,主要系公司报废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损失同比减少6.15万元。

  (三)现金流项目

  1.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0,985.75万元,减幅105.93%,主要是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1)截止本报告期初,公司的委托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且本报告期公司未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同比减少现金流入16,850.00万元;(2)本报告期取得参股单位以前年度利润分配款及理财产品收益同比减少4,053.88万元。

  2.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81.93万元,减幅62.61%,主要系粤传媒大厦贷款同比减少1,443.83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对香榭丽公司原股东等的追偿进展情况

  公司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对香榭丽原股东提起股份和现金补偿要求。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7)粤民初31号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司法文书,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0-076),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粤民初31号】:原告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诉被告叶玫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日立案。因本案的审理必须以(2018)粤刑终881号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故本院于2017年10月25日依法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20年7月9日,本院作出(2018)粤刑终881号刑事判决,本案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应当恢复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恢复诉讼。

  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1-055),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粤民初31号】和《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之三】。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1-055)。

  2022年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送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最高法民终232号】。叶玫等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民初3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经审查,最高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2-023)。

  2、香榭丽公司及相关人员被立案调查、公诉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0-03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8)粤刑终881号】判决如下:(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刑初228号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项;(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粤01刑初228号刑事判决第(五)项;(三)依法追缴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被骗的现金和粤传媒股票(包括上诉人周思海取得的人民币一百万元),返还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公安机关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根据本判项执行)。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9月12日、11月11日、2021年11月12日、2022年4月7日披露《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执行进展的公告》(2020-051)(2020-052)(2020-067)(2021-052)(2022-004),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2018)粤刑终881号】案的执行款,共计约17,888.80万元。

  3、投资者索赔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1民初784号)。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1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本次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原告和公司如不服该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具体详见2022年3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2-003)。

  2022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粤民终1747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民终1747号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司与原告吴活仪不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民初784号民事判决,分别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双方的上诉申请。详见公司2022年7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2-027)。

  2022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747号。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1名原告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终审判决。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2-061)。

  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31名自然人投资者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2021) 粤01民初762-776、778-779号,(2021)粤01民初947-955、988-992号。具体详见2023年1月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一)》(2023-001)。

  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23名自然人投资者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1民初878-881号,(2021)粤01民初1387-1389号,(2021)粤01民初1390-1393号,(2021)粤01民初2396-2397号,(2022)粤01民初2301-2309、249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受理案件共计101件,累计涉案金额1,712.17万元。其中撤诉案件10件,涉案金额为 146.94万元;一审已判决案件54件,涉案金额924.48万元;二审已判决案件1件,涉案金额1.05 万元。具体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二)》(2023-004)。

  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后续工作计划及解决方案

  (1)推进对香榭丽公司原股东等的追偿工作

  公司将继续推进对香榭丽公司原股东等的追偿工作,要求确认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时签订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无效,并请求返还交易对价及赔偿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诉讼工作尚在进行中。

  (2)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追偿等相关工作进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淼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淼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减值纸张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对原值合计为1,484,402.73元的库存积压纸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690,740.84元。2022年部分纸张处置完毕,已处置纸张账面原值合计622,246.49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77,759.16元,账面净额合计344,487.33元,处置收入326,094.46元(其中99,672.08元为自用部分成本),核销资产减少公司净利润18,892.87元。因此,公司本次已处置减值纸张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减值纸张的独立意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减值纸张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3年4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已处置减值纸张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核销已处置减值纸张,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核销已处置减值纸张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5-05 华纬科技 001380 --
  • 05-04 慧智微 688512 --
  • 05-04 航天南湖 688552 --
  • 04-27 曼恩斯特 301325 76.8
  • 04-27 友车科技 688479 33.99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