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04月27日 05:25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除董事林萌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林萌因“紧急确定的搬迁方案不仅增加了搬迁成本,还将严重影响公司今年实现营收,使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也并未及时披露新签订租赁合同和搬迁装修事项的进展情形。”的原因,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董事林萌、监事吴晓丽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林萌因“紧急确定的搬迁方案不仅增加了搬迁成本,还将严重影响公司今年实现营收,使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也并未及时披露新签订租赁合同和搬迁装修事项的进展情形。”的原因,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监事吴晓丽因“基于年报不能保证其数据准确完整导致一季报的期初数会存在问题,且未提供完整数据说明。”的原因,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注1)

  (1)董事变动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4日收到独立董事吴玉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玉普先生于2017年1月5日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0年10月15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玉普先生在公司连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4号)第十五条,现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任职。

  (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健先生于2023年2月13日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流程,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徐健先生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其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截至2023年3月13日,徐健先生的辞职申请已生效,徐健先生离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的事项(注2)

  因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搬迁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宇顺工业智能承租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第二工业区第21、22、23栋房产被纳入搬迁范围内。经双方友好协商,2022年12月9日,工业智能与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签署了《解除租赁合同协议》,确定本次搬迁补偿款为11,203,797元,且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协议约定的腾空期限届满之日止,公司除支付必要的水、电、气及垃圾清运费等费用外,无需支付原租赁合同月租金。

  2023年1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玉塘长圳股份合作公司拨付的第一笔搬迁补偿款,金额为4,481,518.00元,占本次搬迁补偿款总额的40%。

  2023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6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交所对工业智能搬迁的进展、搬迁补偿款、后续安排、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的具体影响、信息披露等问题进行了问询。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关注函中所提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回复说明,并于2023年3月25日对外披露回复内容。

  2023年4月1日,工业智能与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书》,工业智能承租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大富工业区新宏泽工业园厂房三楼作为生产基地。租赁面积为6,5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5年(2023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首年租金为28元/平方米/月,租金第2年起每年较上一年递增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周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凃剑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周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璐                     会计机构负责人:凃剑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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