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04月27日 05:27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4.8%,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49.97%,主要是本期销售回款较好,导致应收账款减少。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减少33.97%,主要是本期预付供应商材料款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78.67%,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留抵的进项税额及待认证税费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比例为107.5%,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在建工程高效光伏电池项目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比例为160.75%,主要由于本期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3680.30%,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及增值税附加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3.21%,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中销售人员工资及运输费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84.29%,是由于本期子公司新余赛维能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200万元所致。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48.22%,主要是由于参股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减少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53.88%,主要由于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1.22%,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取得相关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子公司新余赛维电源公司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96.81%,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有所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1.79%,主要是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81.09%,主要由于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有所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香琴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香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智能装备”)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江西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该名称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省海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甘胜泉

  5、拟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黄金工业园区

  6、经营范围: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租赁服务;物流设备的生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

  上述信息以登记机构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全资孙公司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是为了充分协调利用抚州市南丰县黄金工业园区的优质资源及优惠政策,促进公司长期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公司的智能装备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产业规模和综合市场竞争实力,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设立全资孙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尚需工商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孙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周期变化、经营业绩不及预期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3、设立全资孙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智能装备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使公司的产业模块更加清晰,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雪红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94.19万元,同比增加43.3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62.64万元,同比下降31.7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为26,000万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800万股(含7,8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及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776.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计算,并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自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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