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2.1条的规定,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54元/股,已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即使后续一个交易日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
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规定期限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9.2.3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中的第(四)项规定:“在本所仅发行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54元/股,已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即使后续一个交易日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后续触及交易类退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规定期限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37);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38);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40);
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41);
5、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6、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47);
7、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48);
8、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9、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50)。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
2、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2 年期末净资产预计仍为负值。
3、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所涉“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该影响能否消除,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能否不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二)、(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宜康 公告编号:2023-5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4月24日、4月25日、4月26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因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已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12),公司预计2022年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 年审计报告》所涉“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中,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该影响能否消除,仍存在不确定性。
如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九个交易日低于1元,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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