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皮海洲
养老金真要提高投资水平与市场竞争力,是不应该把自己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的。因此,养老金真要成长壮大,是不能依赖于证监会的这种“照顾”的。
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法》),对现行的《证券发行办法》作出修改。
从修改的内容来看,《证券发行办法》的此次修改显然是基于市场发展的需要。比如,近年来,证监会突出了可转债的发行工作,因此在此次修改中,证监会增加了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又如根据今年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养老金已成为九阳股份与正海滋材两家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养老金进入股市成为事实。所以,在此次《证券发行办法》修改中,证监会增加了养老金加入新股发行网下配售的相关事宜。根据修改后的《证券发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在新股发行的网下配售过程中,“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40%优先向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配售”,而在原来的规定中,并没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这一内容。
因此,从证监会此次对《证券发行办法》的修改来看,突出体现了与日俱进的精神。尤其是有关养老金参与新股发行网下配售的规定,更是在新形势下证监会向养老金伸出的橄榄枝。虽然说网下配售只是新股发行的一种方式而已,而且从历史上来看,证监会早期推出网下配售的发股方式也只是为了确保新股发行的顺利进行,但随着投资者队伍的发展壮大,特别是基于A股市场的“新股不败”效应,新股成了香饽饽。并且由于网上新股发行由资金配售改为市值配售,新股发行根本就是供不应求。
在这种情况下,“网下配售”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保证新股发行顺利进行的本意,而成为一种利益输送的方式。因此,证监会在此次对《证券发行办法》作出修改,将养老金纳入到“网下配售”发行中优先配售的行业中来,这显然有“关照”养老金之意,让养老金能够更多地获得新股发行之红利。
证监会对养老金的一番“好意”是显而易见的。不过,作为养老金来说,面对证监会的这番“好意”,有必要慎重对待,要慎重对待“网下配售”的诱惑,要全面考虑“网下配售”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毕竟“网下配售”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参加网下配售是需要有足够的股票市值的。而通常来说,将蓝筹股作为底仓来参与网下配售是比较合适的,毕竟中小盘股的股价波动太大,不太适合作为参与网下配售的底仓来持有。
但目前养老金参与网下配售显然面临着现实的问题,那就是蓝筹股的股价普遍都有了较大的涨幅,继续买进并长线持有蓝筹股并不太合适。比如,A股市场的第一绩优股贵州茅台目前的股价高达540元,继续买进并长线持有这种股票,恐怕谁的心里都不会踏实。而如果为了参与“网下配售”而买进这种高价蓝筹股,对于养老金来说,只怕是得不偿失,并不符合投资的安全性原则。
不仅如此,尽管由于“新股不败”的原因,网下配售能够为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益,但由于新股的加速发行,“打新”的收益其实是在下降的,如今年部分上市新股上市后的涨停数量明显减少,有的只有三个涨停板即宣告开板。这对于巨资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来说基本上已是无利可图。而且在未来的日子里,“新股破发”也是有可能出现的,这种现象在一些成熟的海外市场其实是很正常的。所以,养老金参与网下配售,同样需要考虑到无利可图及“新股破发”的风险。
此外,尽管证监会向养老金伸出橄榄枝这是一番“好意”,但这种利益上的照顾并不利于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水平,更不利于提高养老金在投资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面对国际投资者的时候,这种投资水平与竞争力上所存在的劣势是非常明显的。养老金真要提高投资水平与市场竞争力,是不应该把自己培养成温室里的花朵的。因此,养老金真要成长壮大,是不能依赖于证监会的这种“照顾”的。
(本文作者介绍:财经评论员,二十年的股市磨练,练就了对股市独到的眼光与见解,著有《轻轻松松炒股票》一书。)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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