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陈培雄
不论市场+还是互联网+,市场或互联网只是工具,如同高铁出现之后,人们在火车出行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我们倡导互联网+目的是帮助企业获得更快成长,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应该选用先进的工具。但是不论采用市场+还是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都不能违背。
当今中国经济社会,互联网+可能是一个最热门的词语。2015年3月,马化腾向全国人大递交了《关于以“互联网+”为驱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的议案,随后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年7月4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利用互联网实现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举措。然而互联网+也在一些应用方面存在较大的隐患,例如目前出现问题最多的所谓互联网金融。本文试图从经济学角度解释互联网+的经济意义。以便使我们能更好理解互联网+。
一、互联网最有价值的交易功能
1.互联网无所不能
互联网是一个计算机网络系统,可以将世界上所有计算机连接在一起。表面上看,它只是一个连接全世界计算机的网络系统,实质上,使用计算机的是世界上有各种才华的人。人是可以创造奇迹的,当所有可以创造奇迹的人通过互联网联系在一起时,该有多大的能量。所以我们说互联网无所不能。互联网诞生的短短几十年间,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互联网创造奇迹的故事还在不断延续。
2.对企业最有价值的是交易功能
术业有专攻。互联网的无所不能功能对特定的企业来说不一定有用。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企业除了生产之外,生产的产品可能不同,但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交换出去,即交易是所有企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互联网具有的独特的交易特点对任何企业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互联网的独特交易特点就是交易成本很低而交易范围很广。
任何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除了生产之外很重要的是依靠销售即交易。企业只有将自己生产出来的产品交易出去才能创造价值。为了将自己的产品销售出去,企业需要耗费巨资打广告、建品牌,最终是为了实现交易目标。所以,制约企业创造财富有两个成本,一是生产成本,二是交易成本。随着科技的发展,企业的生产成本不断降低,相对来说交易成本则逐年上升。降低交易成本成为了企业创造价值的关键。
我们这里说的交易是制度经济学家康芒斯定义的买卖交易,是人与人之间发生的一种与经济利益相关的交往关系。凡是交易就有成本,人类几千年来都在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努力,利用市场进行交易实际上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方法。互联网出现之前,物理市场是人们降低交易成本的最好选择。物理市场的成本随着交易人数的增多和交易范围的扩大而增加,交易成本限制了物理市场的规模。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们找到了新的交易平台。互联网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范围广”之特点让人们看到了新的市场平台的崛起。理论上交易成本可以低至零而交易范围可以扩大到无限。互联网的交易功能是企业增加利润创造价值的有效机制。
二、互联网+的经济学解释
传统概念下,人们认为生产创造价值而交易不创造价值。实际上生产创造价值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生产出来的产品一定能交易出去,即交易是生产创造价值的必要条件。在生产力低下的年代,产品较少,所以生产出来的产品一定能交易出去。在计划经济环境下,生产出来的产品可以通过指令性计划交易(分配)出去,也不存在交易问题。但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定存在生产出来的产品交易不出去情况。一个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交易不出去就会破产,这时的生产还能创造价值吗?不但不能创造价值,因为生产耗费资源,生产出来的产品交易不出去反而是毁灭价值(产能过剩)。所以说必须正确理解生产与交易的关系,生产是创造价值的基础,而只有交易才真正实现了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生产和交易共同创造价值,交易重于生产。
交易创造价值还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同一物品用在不同人那里产生不同的价值。也就是说,同样一个物品,当人们将它从价值低端人那里配置到价值高端人那里时,价值发生了变化,物品价值获得提升。于是推论,只要找到一种方法,可以把物品都配置到产生价值最高的人那里,整个社会价值就会增加。看似简单,现实中人们找不到这样的方法。但是人们发现,交易的本质是物物交换,每两两交易,交易双方都是将价值低的物品交换出去,而将价值高的物品交换进来。说明每两两交易均可提升价值(创造价值),于是,无数人无数次的交易就可使得整个社会的价值获得提高。这就是交易创造价值的原理。
在交易创造价值逻辑下,显然同一商品,面对100人的交易与面对100万人的交易,产生的价值是不同的,交易面越广价值越高。然而交易是有成本的,交易范围越广则产生的交易成本越高。交易成本限制了交易创造价值的高度。
不难发现,互联网的出现,使得人类的交易活动获得了质的飞跃。因为相对于任何其他的交易平台,互联网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范围广”之特点。理论上互联网的交易范围可以无限扩大。按照交易创造价值,交易范围越广创造价值越高的观点,显然互联网可以极大提升价值。过去企业创造财富是用市场+模式,即市场+企业模式。互联网出现后,需要转变为互联网+企业模式。这就是互联网+的经济学解释。
三、融入互联网+的有效途径
互联网+能够帮助企业创造价值与企业能利用互联网+实现价值是两个概念。利用好互联网+需要从理论上弄清楚互联网+提升价值的本质,从方法上找到利用互联网+方法。在国家大力推动互联网+一年多后的今天,真正利用好互联网+的企业并不多。主要原因是一些企业家还不能真正理解互联网+的本质。这里将给出利用互联网+的两条途径,帮助人们更加深刻理解互联网+。
互联网+能有效创造价值的途径有两条,途径一是利用互联网的交易功能,极大降低交易成本和扩大交易范围;途径二是重新定义市场与企业边界,利用互联网扩大市场范围而缩小企业范围。
途径一模式下,我们看到了较多的成功案例。包括有亚马逊、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城企业,利用互联网极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扩大了交易范围。这种模式的实现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企业原有较多客户,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客户资源并且新增客户资源。例如余额宝、陆金所、蚂蚁金服等成功案例。另外一种是原本没有客户资源设法创造客户资源,例如可以用较低成本的标的物吸引大量客户关注。成功案例有大众点评网、猪八戒网等很多互联网公司,短时间内吸引大量客户。在大量客户基础上实现有效交易。
途径二模式下,实现的是市场边界与企业边界的重新定义。传统概念下,企业创造价值依靠的是市场+企业模式。市场与企业存在一条边界,边界的划分与企业创造价值能力相关。当人们用互联网+企业模式替代市场+企业模式时,不难发现,由于互联网交易成本较低从而使得人们可以扩大互联网(市场)边界而缩小企业边界。这就是科斯提出的边界理论,成本决定边界。我国小米手机、乐视电视之所以成功,其奥妙就在改变了边界。这两个企业同样在生产手机、电视机,但是其企业边界远远小于传统生产企业。但是他们的市场(互联网)边界去扩展到很大。
四、结束语
简单归纳一下,互联网+的经济学解释是用“互联网+企业”新模式替代“市场+企业”传统模式。企业(生产属性)没有变化,改变的是交易模式。互联网交易模式放大了企业生产的产品(价值)。正常情况下,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正能量,互联网+使得正能量得以放大;然而当企业生产的产品具有负能量时,互联网+同样使得负能量得以放大。近期我国出现的一些所谓互联网金融的反面案例通过互联网+放大给社会带来了较大的危害。互联网+金融本身没有错,但如果提供的是有害的金融产品时,互联网+有害金融产品就会给社会带来灾难。
企业必须加市场。不论市场+还是互联网+,市场或互联网只是工具,如同高铁出现之后,人们在火车出行方面有了更多的选择。我们倡导互联网+目的是帮助企业获得更快成长,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应该选用先进的工具。但是不论采用市场+还是互联网+,企业的社会责任都不能违背。
(本文作者介绍:广东省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陈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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