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不宜含有财富再分配功能

2014年07月03日 08:55  作者:熊锦秋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熊锦秋

  当前一些地方的共有产权房制度,仍然存在巨大的财富再分配效应,从这一点来说,其与经适房制度执行效果本质是一样的,有的甚至本身就是经适房的变种,包括住房建设等都由政府主导,由此经适房所拥有的一些制度弊端,在共有产权房上面同样有所体现。比如,分配时难免出现寻租腐败,不合格的群体钻制度漏洞、抢占共有产权房资源,政府主导建设的共有产权房可能质量不过关、甚至豆腐渣等。

共有产权房不宜含有财富再分配功能共有产权房不宜含有财富再分配功能

  住建部多位领导在多个场合表示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笔者认为,发展共有产权房需要明确其根本目标是保障居住,而非财富再分配。

  正宗的“共有产权房”,其用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并完全按照商品房进行开发,且销售价格计算也等同于商品房;保障对象即使买到共有产权房,也不能从中获取额外利益的。但在现实中,多地的共有产权房却不“正宗”,比如北京的“自住商品房”

  明确表述为“共有产权性质”,按《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住房购买时价差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由于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时价格较低,5年后出让一般都有收益,即使上缴一部分,购买者仍可从中分得大部分收益。

  又比如,上海的共有产权房其实根植在经济适用房制度基础之上,2011年,共有产权房在上海全市铺开,经适房在公开文件中被改称为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经适房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行政划拨等都由政府主导,保障对象拥有经适房有限产权;在实际操作中,共有产权房的价格仍然比周边商品房要便宜,有的甚至相当于周边房价的60%左右,5年后出让时,保障对象那部分住房产权仍然可以获取巨大市场差价。

  也就是说,当前一些地方的共有产权房制度,仍然存在巨大的财富再分配效应,从这一点来说,其与经适房制度执行效果本质是一样的,有的甚至本身就是经适房的变种,包括住房建设等都由政府主导,由此经适房所拥有的一些制度弊端,在共有产权房上面同样有所体现。比如,分配时难免出现寻租腐败,不合格的群体钻制度漏洞、抢占共有产权房资源,政府主导建设的共有产权房可能质量不过关、甚至豆腐渣等。

  共有产权房本不应含有财富再分配功能,一套住房数十几百万,只要含有20%甚至更多的优惠,就是几万几十万元,这样的财富再分配,谁也难保公平,也缺乏正义基础。比如,当前共有产权房的保障对象,显然不如廉租房保障对象“穷”,但廉租房保障对象从廉租房制度可以享受的潜在经济利益,或许还不如哪些“半穷不穷”的人从共有产权房制度获取到的巨大差价,这谈何公平?另外,对于一个比“半穷不穷”稍微富有的人,他难以享受共有产权房保障,其财富反而可能由此就少于哪些享受共有产权房保障的“半穷不穷”的人,这又谈何公平?一个人很穷或者半穷不穷,政府应该保障他它的居住权、让他有房子住,但不应该保障他的财富,将来他转手一卖成为富翁,那其他人还拼死拼活工作干什么?

  这方面我们不如参考英国的做法。英国共有产权房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其所在位置的房价水平来确定,当然也会参考其供应对象的承受能力、价格水平要比相同地段的价格略低一些;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25%、50%或75%的产权,并对剩余部分的产权支付租金,先期购买的产权份额越多,所需支付的租金就越低;不论购房人拥有房屋多大比例的产权,房屋的一切维修费用均由购房人承担。应该说,我国最先探索共有产权房的江苏“淮安模式”最为接近英国的模式,该地共有产权房的价格只比周边商品房便宜5%至10%左右,其中包含的财富再分配功能较弱,这是比较明智的做法。

  笔者建议,共有产权房制度可构建在商品房制度基础之上,可以规定:住房保障对象可在市场中购买任何地段的商品房(房屋总价限定在一定市值以下),由政府和保障对象共同出资购买,按份共有住房产权,以出资比例划定两者的产权比例,规定政府出资比例不高于50%,政府让渡住房国有产权部分的居住权,只收取低廉租金。保障对象将来可一次或分期购买国有面积的产权,但价格基本按照当时市场行情随行就市,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估值。保障对象不守信用导致政府应该收取的房租损失,那么不缴清过去所欠房租,就不能购买剩余产权、或者不能转让,并计入个人信用数据库。房屋维修费用由住房保障对象来掏,因为受益者是保障对象。

  显然,由于这个制度不含有任何的财富再分配功能,不会受到政府权利部门或人员的觊觎或干扰;而政府也无需土地划拨、无需介入共有产权房建设,腐败温床一扫而光,豆腐渣工程也就不会再出现。

  (本文作者介绍:资深市场评论人士。)

  本文为作者独家授权新浪财经使用,请勿转载。所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文章关键词: 熊锦秋产权房财富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给公务员涨点工资如何? 如果毛泽东是企业家 现在不降低利率还待何时? 楼市需要告别全民普遍的自利情结 中国富人大举投资移民美国为了啥 墨西哥取消高铁订单背后博弈 没有存款的美国人都把钱花在哪了? 提振房地产中国还有啥政策? 中国奶粉我们为啥还是没信心? 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十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