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芮晓恒[微博]
韩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直至改革最终完成前后时间长达17年。从韩国的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作为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重大变革,必须循序渐进,不可“鞭打快牛”。我国的法律和金融制度与之比较而言仍不健全,因而更加激进不得。
先讲三个事例。
笔者刚来韩国不久,随一名朋友去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朋友当时准备存一笔定期存款,但令笔者感到困惑的是,朋友一直在和银行工作人员“讨价还价”商量利率多少。后来经询问朋友,才了解到韩国的利率是市场化的,不仅每家银行的利率可能不一样,每天的利率也可能不一样,就连每位客户从银行得到的利率也不尽相同。“市场决定价格”,这是笔者对利率市场化的第一个印象。
第二个场景:2008年10月,正值全球金融风暴席卷韩国之际,笔者偶然在街头看见一个银行的广告,上面写着“一年期存款利率最高7%,欢迎大家存款”。但仅仅两个月过后,笔者惊讶地发现,在同样的地点同一家银行贴出的广告,一年期存款利率已经降至不到5%,就连一年期贷款利率也是下降到了6%。这意味着两个月前银行以7%吸揽的定期存款全亏本了。
后来从韩国媒体的报道中得知,由于金融市场动荡,当时许多商业银行的成本收益都出现了倒挂(即:所放出贷款的利率反而低于吸揽的存款利率)。笔者这才真正体会到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风云变幻,“坐着就能生钱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第三个场景:大概两年多前,一次笔者与一位韩国朋友吃饭,席间朋友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笔者忍不住问他,一问才知道,原来他存款的一家储蓄银行日前刚刚宣布倒闭。再经仔细了解后发现,由于储蓄银行的存款利率往往高出普通商业银行1-2%,因而许多韩国人尤其是相对较为富裕的人群,往往选择在储蓄银行存定期存款。但储蓄银行一倒闭,尽管有存款保险(韩国的存款保险上限5000万韩元),也只能拿回来一部分。
不仅“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利率市场化以后就连存银行也可能有风险,因此客户的金融知识水平也得与时俱进才行。
说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经对利率市场化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那么下来言归正传,向大家介绍一下韩国利率市场化具体是如何实施的,效果怎么样,对我国又有什么样的启示。
韩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从80年代初韩国开始迈出利率市场化步伐,到最终完成,前后时间长达17年,整个进程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一)酝酿期(80年代初期至中期)
以1981年放开企业短期融资商业票据利率为标志,韩国开始推进利率市场化。
1984年韩国又实施了贷款利率分级制,即银行可以按借款人的信用度执行不同的利率。
之后又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利率的管制和引进了可转让定期存单产品。这些都为之后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推出积累了经验。
(二)第一次利率市场化(1988年-1990年)
1988年12月韩国政府首次提出了明确的利率市场化措施,包括放开除部分政策性贷款以外的所有贷款利率,期限在2年以上的存款利率,以及可转让定期存单、商业票据和公司债的利率等。
但由于存贷款利率放开的步伐过快,市场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加上1989年初韩国宏观经济环境又开始恶化(房地产价格暴涨、通货膨胀加剧、劳资纠纷增多和出口不振,导致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慢),由此带来金融上的连锁反应是市场利率水平的大幅攀升,韩国银行不得不在1989年通过“行政指导”的方式干预业已宣布放开的利率,使得之前的利率市场化措施最终成为有名无实,第一次放开利率管制的努力以失败而告终。
尽管如此,不受韩国央行[微博]“行政指导”约束范围之内的在韩外资金融机构由此实现了真正的利率市场化,这就形成了强大的压力“倒逼”韩国本土金融机构尽快实施利率市场化改革。
(三)第二次利率市场化(1991年-1997年)
进入90年代后,为适应金融国际化和金融开放的要求,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增强金融产业竞争力的呼声再次高涨。在“渐进式”改革基调下,韩国政府于1991年8月公布了一项分四阶段实施的“利率市场化推进计划”,提出了“先贷款后存款、贷款利率先短期后长期、存款利率先长期后短期”的三原则,并强调存款和贷款、不同的金融产品、不同的金融部门之间的相互平衡,以最大程度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该计划从1991年11月开始陆续付诸实施。
第一阶段(1991年11月起),主要放开了短期存贷款利率和期限在3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第一阶段取得了成功,为进一步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1993年11月起),放开了除政策性金融以外几乎所有贷款的利率,以及长期存款的利率。这被认为是韩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
第三阶段(1994年12月起),除活期存款以外的所有存贷款和金融产品利率均实现放开。至此,事实上韩国利率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宣告利率自由竞争时代的到来。
第四阶段(1997年开始),逐步放开活期存款利率,从而实现了利率的完全市场化。
韩国利率市场化的启示
回顾韩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及结果,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一)利率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资金配置效率的作用逐渐显现,如果对作为资金价(2957.76, 21.66, 0.74%)格的利率长期实行直接管制,就必然限制竞争、降低市场效率、影响金融创新,形成“金融抑制”,最终制约经济的发展。因而,利率最终都要从国家干预逐步过渡到交由市场供需双方来决定。韩国如此,同样属于市场经济国家的我国也是如此。
(二)利率市场化是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重大变革,必须循序渐进,不可“鞭打快牛”。韩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呈现了以下的特点:第一次利率市场化步伐过快,引起市场剧烈波动,导致挫折;而在总结经验教训以后,制定严密而详细的分步骤实施计划,逐步推行,最终获得成功。
尤其我国的法律和金融制度与之比较而言仍不健全,因而也决定了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必须选择逐步放开利率的渐进方式,不可激进。不仅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需要适应,普通金融消费者更需要时间来了解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变化。
(三)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是利率市场化顺利实施的关键。利率是国民经济的“枢纽价格”,对宏观经济走向影响巨大。韩国第一次利率市场化实施时所选择的经济发展时机不当,在宏观经济恶化的形势下仍强行推进,使得名义利率随着通货膨胀率而大幅波动,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增加,导致经济金融环境进一步恶化,最终不得不对业已放开的利率实行再次管制。而此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在经济持续增长、金融效率不断提高、通货膨胀率较低的经济金融环境中,韩国的第二次利率市场化得以圆满完成。
(四)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与其他金融体制改革齐头并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成功需要完善的金融市场作为支撑,只有完善的金融市场才能创造一个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提高效率,分散风险。因此利率市场化并不能独立的完成,必须配合其它金融改革,因而深化包括市场准入改革、汇率制度改革等在内的全面金融改革势在必行。
(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同时,还须防范可能的“副作用”。如前所述,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一个负面效应就是加大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由于韩国金融体系的不健全,金融市场较为脆弱,因而在遭遇金融危机时完全放开的利率带来的冲击远远比大于管制利率,这一点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两次危机中都得到了印证。因而,我国也应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以防止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间出现过度竞争和过度冒险,引导商业银行加强风险控制能力,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本文作者介绍:金融从业人士,常驻首尔,兼职财经撰稿人。爱阅读、爱思考、爱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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