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机构如何做到相对独立?

2015年03月30日 14:30  作者:吴疆  (0)+1

  文/新浪财经能见派(微信号:nengjianpai)专栏作者 吴疆

  关于“交易机构相对独立”8个字,笔者认为,从电网企业中走出来是基本要求,交易机构的基本职能、机构、编制、财务等在第一时间应是完整而独立的,政府应该明确其行业公共机构的属性,并拥有干部人事管理权,以“整建制划拨”的形式,将电网企业现有的三级交易机构直接整体独立出来。

交易机构如何做到相对独立?交易机构如何做到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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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度/交易/输电(电网)是现代电力系统最独特的公共环节,这三者的制度安排及相互关系,是现代电力产业制度的核心,也是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要害。

  习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也明确指出,政府与市场关系在缺位方面,目前电力调度交易、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油气管网准入等属于政府职责的事项,仍由电网企业、油气企业承担,政企不分。

  目前“若干意见”中,调度独立只字未提,输电独立只达到价格核算的软件层面、而保留了独买独卖的硬件结构,交易独立呢?则增加了“相对”2字。这样,三件事只提了两个、还都是“半吊子”,更缺乏三者关系的系统考虑,距离真正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实在有些远。

  关于“交易机构相对独立”8个字,笔者认为:

  第一,“相对独立”起码要是一种“独立”,是应与“完全独立”相对应、相对比的,它应更接近“完全独立”而不应接近“不独立”“假独立”;

  第二,这种“独立”是相比于目前状态的独立、是相比于作为电网企业内设机构的独立,因此从电网企业中走出来是基本要求

  第三,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依然要是一个交易机构,它的房屋、设备甚至人员一段时间内可能还会与电网企业有一定纠葛,但其基本职能、机构、编制、财务等在第一时间应是完整而独立的;

  第四,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只有依托公权力才可能实现与电网企业之间的独立,政府应通过法规规章等正式形式为交易机构赋权,明确其行业公共机构的属性,并拥有干部人事管理权;

  第五、保证交易机构的完整性,顺利完成此项改革任务,使其尽快发挥作用,关键就在于“整建制划拨”5字,即将电网企业现有的三级交易机构直接整体独立出来。

  ——事实上自2007年以来,电网企业在内部所推行的调度/交易分开,本身早有弃车保帅的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交易机构整建制划拨是它们能够承受并且有把握实施的;反之,如果在人家都不怕你来拿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如果还畏缩不前,就实在没有一点儿改革的样子、政府的样子啦!

  总之,在电网企业保留了独买独卖业务结构的情况下,所谓“交易机构相对独立”的风险很大,如果把握不好就会失去其独立性,反而成为公权私用固化垄断集团利益的帮手。

  (本文全部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或个人)

  (本文作者介绍:能源有峰值,规律有边缘。”极限边缘“,一个能源经济学探索者的理性与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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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吴疆中国电力电改9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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