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是在走市场经济路线吗

2014年06月06日 16:51  作者:张文魁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张文魁

  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今天,并不一定需要政府注入资金、给予资源或提供优惠政策救助企业。尽管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企业压力骤增对于民企和国企是一样的,但国企比民企要放松得多,国企自己还误认为国企已经市场化了,能在市场中放松地“游泳”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企习惯了政府的”补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企习惯了政府的”补贴“。

  至今为止,国企面向市场经营基本上是局限于产品市场这个层次,而在更深层次的要素市场、劳动力市场、产权市场、控制权市场,并没有实现市场化。国企在很多方面还享有“治外法权”,这是在破坏市场规则、伤害公平竞争、劣化资源配置、抑制增长动能。实际上,国企并没有真正实现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中国经济增长方式必须实现转变,国企也必须进行新一轮有力度的改革,这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机会。新一轮国企改革就是要大力推进民营化,而且最好应该有一个“3000天计划”,这样才能避免中国陷入国家资本主义的陷阱之中。

  湖南湘潭市一位王姓民企老板在政府办公大楼跳楼自杀了,他的企业经营困难、资金链陷入紧张,最近几个月一直在求助政府,欲将其企业使用的一块工业用地变为商业用地,以使企业摆脱困境,但此事耗时漫长且颇不顺利。一位民企老板,因为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求助政府无果而自杀,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市场出清”,实在令人扼腕,也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残酷无情。

  市场经济发展到了今天,本来应该可以避免这样残酷的方式,这并不一定需要政府注入资金、给予资源或提供优惠政策救助企业,而是可以通过资产和债务重组、破产清偿等方式退出市场。遗憾的是,我国市场经济搞了这些年,各方面很重视企业如何进入市场的问题,而不太重视企业如何退出市场的问题,重组、破产、清算等渠道很不畅通,特别是债务清理和职工安置等棘手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处理,或者法律难以执行。

  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是市场经济这一枚硬币的两面,衡量企业是否实行市场化经营,不但要看进入机制,还要看退出机制。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相信未来还有不少企业需要通过歇业、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如果退出机制不畅通、不健全,市场出清就会受到影响。

  国企就不存在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的问题吗?不是的。恰恰相反,国企亏损面较长时间都在30%以上,不少国企存在偿付问题,现在有一些大型国企也陷入亏损之中,而且动辄亏损几十亿。在这位民企老板的边上,湖南省著名国企华菱钢铁集团,就是一个多年严重经营性亏损企业。这个国企的“企业家”有因此而跳楼自杀吗?没有听说过。难道这些国企的退出通道更加畅通,可以便利地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做一个了断吗?也没有听说过。

  但是,这些国企得到了政府的慷慨救助,包括注入土地、矿藏,协调银行发放贷款,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甚至打现金红包等。华菱钢铁集团不就每年从政府拿到几亿、十几亿的红包吗?这位王姓民企老板所求助的将工业用地变为商业用地的问题,对于国企来说并不是一个大到要睡不着觉的问题,更不是一个无助得要去自杀的问题,许多国企都占用了大量工业用地,拿出一部分来进行商业开发是常有的事情。

  尽管我国经济增速放缓、企业压力骤增对于民企和国企是一样的,但国企比民企要放松得多,国企自己还误认为国企已经市场化了,能在市场中放松地“游泳”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有一些关于国企改革的内容,“国企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点是: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既然判断国企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了,意味着市场化改革已经不再是下一个国企改革的重点。因此,《决定》提出的上述几项改革重点,与过去强调的转换国企经营机制、理顺政企关系并无太大关系。

  现在强调的改革重点,如企业经营决策规范性问题,似乎属于企业内部事务,而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则属于一种泛泛的目的性的东西,例如加强内部管理、购买先进设备,目的都是要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资产保值增值则属于一个有效率、有活力的企业的自然结果,无论你是国企还是民企。另外,把承担社会责任也列入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点,这很有意思。

  《决定》对国企改革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举措,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这些是十几年前和二十几年前就提出过并实行过的改革措施,如现代企业制度是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来的,而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则提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

  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提出,到2010年,要基本完成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2010年早已过去,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完成了吗?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形成了吗?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吗?遗憾的是这次三中全会没能对此进行一个全面的评估和反思,否则国企改革的内容还可能有另外的写法。

  总之,如果说国企已经同市场经济融合了的话,那国企的市场融合与民企的市场融合绝对是不一样的,不跳楼和跳楼就是区别,这个区别仅差一个字。

  (本文作者介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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