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技术不是主要问题

2014年03月13日 11:00  作者:经济观察报  (0)+1

  文/经济观察报 记者 郭海飞 实习生 杨磊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记者发布会上公开表示,“要做到‘阳光财政’,要做到公开透明。”但他也强调,“公开有难度,这种难度主要来自于工作量和技术,按照目前的预算科目和预算报表,公众需要公布的这部分不能自动集合起来,没有这个科目。下一步要逐步公开,就要从预算的基本的技术制度设计好,让大家看得懂,能找得出来。”

预算公开技术不是主要问题预算公开技术不是主要问题

  3月10日晚,民主与法制社举办的“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教授、民革中央委员蒋洪表示,“我不知道土地出让金占政府性基金的比例是多大,我看到的材料中就没有这一块。”

  蒋洪向经济观察网记者介绍,目前土地出让金体现在预算中的政府性基金账户,“中央政府的政府性基金比去年增长了20%多,地方政府的政府性基金增长了40%多,政府性基金的主要内容就是土地出让金。”

  “我基本上没看懂预算,信息太不具体,无法判断钱到底花地合理不合理。” 蒋洪称。

  当晚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影视剧作家赵冬苓宣布,已将《建议全国人大强化预算公开、推进阳光财政改革》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希望尽快实现预、决算的全过程公开。

  议案指出,目前政府审批的预算草案和人大审批通过的预算,支出大部分能够细化到第三级——“项”。但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公开的预算则既不完整,也不详细。此外,财政拨款之外的预算支出,只公开到第一级“类”科目。

  中国财政支出预算体系按功能分为“类”“款”“项”“目”四级科目,依次逐步细化。其中“类”为最综合科目,如“一般公共服务”、“外交”等。“款”级科目,如“教育”类下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反映为完成某项职能下的一方面的工作;“项”则指某一方面的工作需要发生的具体支出事项,如“普通教育”款下的“小学教育”“高等教育”等。“目”反映各项经费的具体开支用途,如“小学教育”项下的“职工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等。

  此前的3月6日,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在记者发布会上公开表示,“要做到‘阳光财政’,要做到公开透明。”但他也强调,“公开有难度,这种难度主要来自于工作量和技术,按照目前的预算科目和预算报表,公众需要公布的这部分不能自动集合起来,没有这个科目。下一步要逐步公开,就要从预算的基本的技术制度设计好,让大家看得懂,能找得出来。”

  “这里面有技术问题,但是不是主要的,也许他所说的是,政府在预算这个层面还没有做好准备,但是至少可以把部门层面和经济层面信息展示。”蒋洪称。

  看不到的还有地方债的真实情况,去年末,审计署公布的中国政府债务规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7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9万亿元。

  “依照现行预算法,地方政府并没有直接举债的权力,都是通过中央发债或者通过融资平台融资的,地方债都是隐性的。”蒋洪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地方政府还债压力确实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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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预算公开地方政府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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