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委严打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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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3:01 新闻晨报 | |||||||||
记者 魏宗凯 晨报讯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昨天透露,为了严厉打击一些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商务部已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11个部委,从今年9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指出,近年来,一些零售企业滥用销售终端的优势地位,在交易过程中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一些零售企业对供应商货款久拖不还,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开设新企业或分支机构;个别零售企业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在骗取银行贷款、供应商货款后,卷款潜逃或以经营不善为由关闭企业。这些含有欺诈性质的行为在全国各地引发了多起供应商哄抢货物等群体性事件,阻碍了零售行业健康发展,影响了社会稳定。 联合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吴红光日前也撰文指出,拥有全国性销售渠道网络的家电连锁企业,能够像银行吸收存款一样,通过“账期”来占用供应商资金,将获得的周期性无成本短期融资投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或通过变相手段转作他用。这样的类金融企业性质使得一些大型家电连锁企业在外部融资面临较大困难时,可以借此来缓解规模扩张和资金瓶颈之间的矛盾,这也是其存在强烈的规模扩张欲望和多元化冲动的重要原因。 根据一些以家电卖场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它们并没有从银行进行短期借款,而其负债又以短期负债为主,由此可推测这些公司的新增门店资金主要来源于占用供应商资金。 为解决上述问题,商务部等11个部门最近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是制定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提高零售商的诚信意识,使零售商骗取供应商货款的现象得到预防和有效遏制,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状况得到改善,促进零供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建立正常、良好的商业伙伴关系,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零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构建和谐商业环境。 商务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建立了整治零售商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部际协调小组,组长由商务部分管领导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