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交会终止调查中国人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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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1日 04:28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赵 萍 北京报道 一直笼罩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2628.HK,简称“中国人寿”)头顶的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SEC”)调查的阴霾,终于一扫而光。
6月8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6月7日,中国人寿收到SEC执法局的通知函。该函件称,对中国人寿非正式调查已经终止,执法局并未向SEC建议采取任何执法行动。 作为代表中国人寿配合SEC进行非正式调查的律师——美国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丁海华律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这也是中国人寿被卷入美国集体诉讼和接受SEC调查事件以来,其主要代理律师的首次公开表态。 丁律师称,此前中国人寿于2004年4月27日,收到SEC发出的非正式调查函,要求中国人寿提供与上市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截至2004年12月,中国人寿向SEC提交了大量调查所需的、与IPO相关的资料。SEC表示对中国人寿配合调查的态度和行为非常满意。 此后的一年半里,SEC与中国人寿之间未再进行正式的函件往来,只是不断通过电话进行过多次沟通。中国人寿密切配合调查正是SEC终止调查并不建议进行任何制裁的重要原因。丁海华称,在美国SEC对所有公开上市的公司进行非正式的调查都是很正常的。他们的调查分两种:非正式调查和正式调查。 其中,非正式调查建立在被调查者自愿合作基础上,如果在此阶段,被调查者不愿提供文件,SEC官员无权使用强制手段要求被调查者提供文件,但SEC可授权其工作人员签发强制调查令,从而将非正式调查升级为正式调查。如果被调查者不服从强制调查令,则SEC可通过联邦法院下令强制被调查者服从调查令,若被调查者人不服从法院的命令,可能会因其藐视法庭而面临民事或刑事指控。 丁强调,SEC对中国人寿所进行的调查自始至终都属于非正式调查。 他向记者解释,事实上,在2004年4月27日,SEC发出的非正式调查函中,已经明示“该调查不应被理解为SEC或其人员认为已经发生任何违法事件”,但原告在诉状中曾多次提到SEC的非正式调查,并以此作为重要的诉由,因此,“此番终止调查将为诉讼提供很大帮助”。 丁续称:“中国人寿集体诉讼目前考虑庭外和解为时尚早,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有接到过中国人寿的任何指令,要求我们进行庭外和解的操作。”同时,丁也表示,他也从未收到过任何来自于原告方的和解要求或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