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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3:3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 年5月23日生效,截止2007年1月31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877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403,864,188.46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经本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1月31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进行本基金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0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2月5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2月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7年2月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7年2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2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2月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2月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7年2月2日前(含2007年2月2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9998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交通银行、山西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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