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入阁国际证监会组织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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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 17:5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特约记者 罗绮萍 香港报道 第31届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周年大会6月5日至8日在香港举行,全球证监会高层云集,当中最低调又最瞩目的,要算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
年内签多边备忘录 大会在6月8日发表最后公报,经过会员选举,新西兰证监会主席Jane Diplock再度获选为国际证监联会主席,而尚福林则获选为副主席,任期两年。尚福林是以个人身分出任联会的副主席,也是首位中国代表出任此职。 Jane Diplock于大会闭幕记者会回答本报提问时指出,很高兴尚福林获选为副主席,执委会从此增加一个代表大型经济体系、新兴市场及发展中市场的成员,相信尚福林可以在重大议题上出谋献策,也有助于加强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合作的原则。 不过尚福林秉承低调的作风,连日都不断婉拒来自全球媒体的采访要求,只在6月8日有关新兴市场发展的小组上发言,发言后也冲出记者包围离开。他在发言中透露,中国证监会今年内会提出申请加入签署IOSCO于2002年5月通过的《多边备忘录》。 IOSCO秘书长Philippe Richard表示,一般申请加入《多边备忘录》需要3至6个月,该会非常期待中国加入《多边备忘录》,让签署方之间可以交换监察市场及执法时所需的资料。 尚福林指出,在此问题上,中国证监会目前正主要关注两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即中国证监会对外提供执法协助的司法解释问题。修订后的《证券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赋予中国证监会对外执法协助职能,目前证监会正与有关方面协商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二是理顺中国证监会跨境执法合作与政府跨境司法协助的关系以及建立有效机制的问题。 香港证监会主席韦奕礼指出,由于中国证监会尚未签署《多边备忘录》,影响涉及跨境违规行为的调查及取证工作。现在中国证监会仅可对外交换一般信息,未能向海外监管机构提供涉案的内地银行记录及其它资料,亦不能向涉案的内地人士取证;若中国证监会签署《多边备忘录》,将可加强跨境监管的沟通。 完善监管制度 尚福林也谈到中国实施IOSCO通过的《证券监督目标和原则》的进展,中国证监会正在据此完善中国证券监管制度。除在《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中借鉴了有关监管目标理念外,也在实际监管中遵循了该原则的基本内涵,包括设立了注册资本63亿元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与26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签署了29个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信息披露规范;以及强化中介机构的风险控制,在对证券公司实行综合治理的同时,努力化解已有风险,并有效防范新的风险。 尚福林说,中国内地资本市场在过去十多年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截至今年5月底,内地上市公司数目有1372家,累计集资额1129亿美元,市值约为5462亿美元。今年以来上海和深圳股市分别上升45%和50%,5月份股市平均每日成交74.5亿美元。 他又称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已成为内地公司首选上市集资地,目前约有340家公司在香港挂牌,累计集资1.1万亿港元,占港股市值4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