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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主导国企分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10:12 和讯网-《财经》杂志

  曾由国资委牵头制定、财政部配合起草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目前已主次调整为由财政部牵头制定、国资委配合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张宇哲】对于“国有企业应上缴红利”,产学政界已有共识。但如何上缴?向谁上缴?谁来统筹分配?其间细节牵一发而动全身,财政部和国资委一直相持不下。

  记者获悉,最初由财政部配合、国资委牵头制定起草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目前已主次调整为由国资委配合、财政部牵头制定。

  近日世界银行公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分红的研究报告指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国际最佳做法看,尽管国资委是国有股东的代表机构,但国有企业的红利和私有化收入应该上缴给

财政部,纳入正规的预算程序。

  报告并表示此为基准模式,同时指出,在复杂的现实条件下,也要考虑其他替代模式。但是“无论对分红采取何种做法,国资委的预算和资金都应该像任何其他财政资金一样接受全国人大的审核监督”。

  此前对于国企红利的收缴,国资委高层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将通过建立国有资本预算制度落实,并于今年开始试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预算。“我们打算先启动中央企业试点,先向实现利润好的央企收缴国有资本收益,或者只是编制预算先不收缴,以账户空转的方式测试制度的可行性。”国资委有关人士曾向《财经》记者透露。

  这位人士坦承,“关键是国有企业分红收上来之后怎么用?这涉及和财政部门的权限如何划分。”这正是国资委和财政部的争议焦点。

  在国资委的概念范畴里,这部分收入应侧重于资本性投入,用于调整国有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严格来说,不应该承担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负担,比如用于医疗卫生和教育的支出,否则又回归到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显然,国资委不愿意承担太多的公共服务责任。

  而财政部认为,如果国资委取得分红的主导权,那么围绕国企改革的一系列成本包括支付历史成本,都应由国资委承担。国资委有关人士对此表示,“不堪重负,国资委如何承担得起?”

  世行在上述报告中同时认为,目前需要明确国资委在为结构调整筹集资金方面应扮演何种角色?哪些成本应由国资委来承担?例如,对于支付历史成本,是用该国有企业的资产?是用国资委的预算?还是直接由财政部负担?或者是来自一个新的职工保险计划?假设政府需要投资一个新项目并获得了批准,那么是应该由国资委、还是由其他什么机构从财政部获得资金并进行投资?

  另外,对于分红的用途,世行在报告中强调,“在经合组织国家,不论什么机构担任国有股东的代表,一般做法都是要求将国有企业的红利转给财政部门用于公共支出。” 目前,中国面临巨大挑战,需要重新调整公共支出重点,以改善关键性的服务。例如,如果国有企业50%的利润(据估计占2004年GDP的6.5%)纳入财政预算,就能使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公共支出增加85%。

  财政部财科所国有资本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认为,目前很多争论都带有较强烈的部门本位主义色彩,且都把这项工作看做是权力和利益结合的象征。其实,在讨论这项权利归属的同时,应该强调一点,即国有资本预算的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除了要承受解决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的压力,技术方面也面临着许多操作难题。很现实的一个问题就是企业收益收缴工作如何进行,企业应该缴纳多大比例的税后利润,不同企业应该怎样科学量化这一指标,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保证这一指标的实现? 在他看来,由国资委和财政部两家共同来编制国有资本预算,是一种于部门利益双赢、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政府公共财政体系互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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