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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国土资源系统震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13:41 和讯网-《财经》杂志

  数案并发,看似巧合,实则均与矿业大省贵州国土资源系统近年造就“暴发富翁”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有关

  □ 本刊记者 张宇哲/文

  岁尾已至,一个有关“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落马”的消息,又在贵州省不少官员和商界
人士中流传。来自贵州省检察院和国土资源厅的消息显示,这个中国矿业大省的2005年,几乎注定是一个动荡的年份。

  《财经》获悉,今年三四月间,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冯爱国、地质勘查处处长李明道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先后被“双规”;6月,贵州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伍成华也告“落马”。据悉,贵州省纪委已结束相关调查,将案件移交当地司法机关,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分别立案调查。

  这个消息亦得到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人士的证实。

  消息人士透露,伍成华“落马”的原因较为复杂,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他在当地一桩争议两年之久的贵州开阳磷矿采矿权纠纷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有关人士亦证实,开阳磷矿一事确实牵涉到伍成华,但他被“双规”,还与贵州省纪委查处的其他案件有关。而李明道、冯爱国案件并发于2005年,“只是时间上的巧合”;将李明道牵扯出来的,是贵州蒙特资源勘察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倒卖探矿权案。

  数案并发,看似巧合,实则事出必然——这些案件均与开发矿产资源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审批有关,也恰恰发生在国土资源部决定加强对矿权管理的过渡时期。

  贵州省素有“江南煤海”之称;除了煤,铝土矿、磷矿、重晶石、金矿等多种矿产保有储量,也位居全国前列。近年来,随着

中国经济的发展,煤价和有色金属价格连年上扬,相关矿种开采业渐成暴利行业。在一些资源富足的省份,矿权倒手获利甚巨,一夜之间便可造就千万富豪,探矿权与采矿权则成为“点石成金”的权杖。与此同时,中国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管理,却处于混乱和失控的状态。

  1998年,新的《矿产资源法》规定了矿权有偿转让的基本原则;同年,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方案,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该部成立之后,开始着手清理和整顿矿业市场的混乱局面,其中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加强对采矿权和探矿权的管理。

  时至今日,在将矿权审批权上收的同时,一整套矿业权审批和管理的机制开始逐步建立。而贵州上述案件,正发生在这个由乱向治的转型时期。

  开阳磷矿之争

  经过两年的较量之后,2005年4月,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开磷集团)终于从开阳县路发公司(下称路发公司)取回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两岔河矿段的采矿证,给这场在国有和民营企业之间展开的矿权之争画上了句号。

  但事情并未就此了结。两个月之后,路发公司总经理梁红革因涉嫌以行贿方式取得两岔河矿段的采矿权被捕;与此同时,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伍成华被“双规”。

  年近五十的伍成华原为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分管矿产开发管理处。这个处的主要职能包括发放采矿权、审批采矿权转让交易、调处采矿权纠纷,以及确认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采矿权价款的评估结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很明显,矿产开发管理在国土资源系统中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部门,伍成华也是这个系统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据说,他为人相当热忱,对朋友“很帮忙”。

  路发公司董事长梁红革则是“一夜暴富”的典型。梁原来是开磷集团职工,据说由于违反了开磷集团关于“职工不得在集团公司外从事磷矿石经营或提供劳务、技术服务”的规定,被开除。

  路发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48万元人民币,公司成立之初仅四十余人。正是这家成立时间不长、资金实力并非雄厚的公司,在2003年3月成功地挤走开磷集团,获得了贵州国土资源厅颁发的两岔河矿段采矿许可证。在开磷集团的人看来,如果不是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主管矿权的副厅长伍成华的支持,路发公司不可能得手。

  开磷集团是贵州省国有大型化工骨干企业,1958年建矿,其前身是1996年改制的开阳磷矿矿务局。该集团曾被列为原化工部管理的直属企业,后被确立为省属企业。

  位于贵州省开阳县的磷矿石生产基地,是中国最重要的优质磷矿石生产基地之一,并与云南昆阳、湖北襄阳分享“三阳开泰”之誉。开磷集团下属公司——矿业总公司即位于这里。

  开阳拥有中国78%以上的优质磷矿资源,矿区探明储量4.18亿吨,远景储量2.5亿吨,资源总量6.68亿吨;堪称世界上少有、目前国内惟一不经选矿就可直接用于生产高浓度磷肥和复合肥的重要原料。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全民采矿”风兴起。开磷集团矿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姚金蕊告诉《财经》,开阳磷矿也成了乱采乱挖的重灾区。其时,各种企业一窝蜂拥向矿区,在开磷集团已勘测完毕的区段疯狂进行掠夺式开采,“85平方公里的矿山范围,采矿点多达500多个,开出的矿口犹如马蜂窝状星罗棋布。”

  以整顿的名义

  开磷集团没有料到,自家也会遭遇1998年开始的矿权整顿。

  1990年6月,原国家计委和原地矿部将开阳磷矿区列为国家规划矿区,涉及牛赶冲、沙坝土、极乐、两岔河等矿段。1994年,原国家计委再次下文,明确开磷下辖马路坪、用沙坝、牛赶冲、沙坝土、极乐、两岔河六个矿段。开磷集团获得的采矿权均由国家无偿划拨。

  这六个矿段分布在洋水河两翼。其中,两岔河矿段质量最好,也最易开采,但开磷集团一直把它作为后备矿段,并未开采。矿业公司总经理姚金蕊解释说,当时这么做是为了保护水源和矿区安全,同时也为了可持续开采。

  不过,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矿区被滥采的情况愈演愈烈。1996年,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该矿区无证开采的矿点和坑口达232个;在有证开采的56家矿山中,39家为县级部门“批准”开采,越级颁证现象严重。

  为了根治开阳磷矿区的矿业秩序混乱,1998年7月以后,贵州省地质矿产厅启动矿业秩序综合治理整顿行动,重新明确划分了开阳磷矿区磷矿石资源的规划开采范围。为了照顾地方利益,国土资源部同意贵州省将原属于开磷集团规划开采的4.18亿吨储量中的8000万吨划归开阳县开采,其中,两岔河W17线以北划归开阳县,两岔河其余矿段属于开磷集团。路发公司后来取得的开采范围,恰恰位于两岔河W17线以南的中部矿段。

  然而,矿业秩序混乱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1998年矿业秩序整顿时,各家企业均上缴了所持采矿证,其中包括开磷集团拥有的六个矿段的采矿证。开磷集团人士介绍说,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省国土厅应该给开磷集团换发属于开磷规划开采范围的采矿许可证。但贵州省国土厅于2000年、2001年先后换发了马路坪、用沙坝、牛赶冲、沙坝土、极乐五个矿段的采矿证给开磷,却一直保留两岔河矿段。

  据称,当时贵州省国土厅的理由是“两岔河矿段勘探程度不够”。

  就在开磷集团重新补充勘探、申请重新获得采矿证的时候,2003年3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将原属于开磷规划开采的两岔河矿段中部矿段采矿证颁发给了路发公司。据开磷集团办公室人员介绍,这部分矿段有1平方公里左右,大约200多万吨储量。

  中国化学矿业协会副秘书长袁俊宏认为,一般而言,在矿段边缘有一些残矿,矿底可能比较薄,储量太少,大矿开采勘探程度不够,这种情况下可以从大矿拿出给小矿开采,“但是两岔河矿段是一个完整的矿段,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要回采矿权的代价

  两岔河中部矿段旁落路发之后,开磷集团开始走上申诉的漫漫长路。为了要回两岔河矿段的采矿权,开磷集团多次向贵州省政府打报告。

  开磷集团有关人士告诉《财经》,开磷之所以如此重视两岔河矿段,不是因为其储量大,而是因其靠近水源地,关系到矿区数万人饮水问题;而且如果乱采,会给整个矿区带来巨大灾难。以前在开磷集团下属矿区有过先例。

  2003年7月,贵州省政府下发了“黔府[2003]53号”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争议地段归开磷规划使用,要求省国土厅尽快收回路发公司的采矿证。当年8月,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会议,当时的法规处处长冯爱国口头通知路发公司停止开采。但路发公司以拥有“省国土资源厅合法授权的采矿证”为由,并不合作。冯爱国其人,因锦屏金矿审批开采手续中涉嫌收受贿赂20万元,目前正在立案侦查中。两案并无直接关系——此为后话。

  省国土资源厅一度陷入尴尬之中——开磷集团在省政府的支持下,要求重新取得两岔河矿段的开采权,路发公司则持有省国土厅颁发的采矿证。省政府文件与政府职能部门省国土厅的行为,显然是矛盾的。

  据《中国化工报》报道,省国土厅当时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司法解决,由法院决定矿权处置;二是行政解决,承认路发公司的采矿权,另外给开磷集团一些政策补偿。

  这场矿权之争走到进退两难的境地,根源还是要追到2003年3月,究竟是谁、为什么要将两岔河中段的采矿权发给路发公司。开磷集团一位高层人士对记者透露,开磷集团认为,省国土厅并无权力在矿业整顿中随意变更开磷矿区的采矿权,但又不愿就此将主管部门省国土厅告上法庭。无奈下,开磷集团决定委托中国化学矿业协会,向国土资源部打报告。

  历经周折,国土资源部今年向贵州省国土厅下发文件,裁定争议矿段的采矿证应由开磷集团收回。至此,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的折衷办法,收回路发公司的采矿证,其前期投入由开磷集团补偿;几经协调,这笔补偿金额定为200多万元。

  2005年4月,路发公司的采矿权终于变更登记到开磷集团名下。但此前,路发公司已开采两岔河部分矿段近两年时间,其间,一度滞销的磷矿石已经由每吨几十元涨到了200多元。

  对于此次采矿权变更,贵州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对《财经》的解释是,“这是市场行为”。记者致电路发公司代理董事长陈建宏,他表示,“对此暂时不想发表任何评论。”

  赖大芬案曝光

  此次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曝出的一系列案件中,另一位受到广泛关注的“风云人物”,是蒙特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蒙特公司)董事长赖大芬。

  据说,因蒙特公司牵连贵州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很多,赖大芬被坊间戏称“赖了一大班”。赖本人已于今年初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拘捕。

  蒙特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在贵阳市瑞金北路一座正在施工的建筑背后。这是一座八层的陈旧大楼,一层一个拉闸门,紧闭的车库旁挂着一个铜制小牌子。隔壁织金宾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蒙特公司好几个月没见有人了。”

  这个不起眼的地方,正是贵州矿业界闻人赖大芬的办公室。40岁出头的赖大芬原为贵州地勘局103地质大队技术人员,后辞职,于2001年3月成立蒙特公司。蒙特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矿产地质调查、勘查及矿产品的批零兼营。

  赖大芬与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堪查处处长李明道交情深厚。地质勘查处主要负责对地质勘查资格和探矿权进行认定、审批以及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对探矿权市场进行管理。在探矿权的审批过程中,所有的批件都要经李明道之手。

  正是凭借与李的“过硬关系”,蒙特公司帮助很多个体私营矿主代办探矿权、采矿权,在当地业内声名远播——“其他人拿不下来的,蒙特公司能拿下来;其他人办不下来的,蒙特公司能办下来。”

  在贵州当地,一个探矿权许可证一经转手,就可以卖到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上千万元;一般来说,要取得探矿权许可证少则一年,多则七八年。一位曾委托蒙特公司取得探矿权的矿主向《财经》透露,他拿到探矿权许可证前后只花了几个月时间。

  此外,赖大芬还为个体私营矿主做前期地质勘查报告,一份报告20万元到30万元不等。“地质勘查报告很简单,把贵州区域地质调查院的有关地质资料一拷贝,名称、坐标改动一下,一份地质报告图就完成了。有个电脑,两三天就可以搞掂一份。”知情者说。

  地矿系统技术员出身的赖大芬对此生意驾轻就熟,而李明道之前曾任贵州区域地质调查院副院长。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蒙特公司成立三四年间,除了本公司取得了两个探矿权自己勘探,还做了几十个探矿权的项目,这些项目均为煤矿。煤炭价格近年暴涨,蒙特公司“已经赚发了!”

  被蒙特牵连涉案的,不仅李明道一人。在蒙特公司申办和倒卖探矿权的交易中,黔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封野田由于涉嫌受贿,已被反贪局立案侦查。黔西县副县长唐凌山也因与蒙特公司有染,被反贪局立案侦查。在黔西县政府网站上,县政府领导简介中,唐的名字已经消失,县办公室有关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唐凌山已被开除公职。”

  据《财经》调查,蒙特公司所勘查的项目业主中,纳雍县金能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为国有企业,其他为私营煤矿业主;蒙特公司已登记的探矿权共有54个,大部分集中在黔西县和纳雍县。

  中国政府一直没有停止对矿权管理混乱局面的整治。2003年6月,国土资源部颁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矿权发放和转让。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今年12月1日至20日,由国土资源部、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

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组成的督查组,又赴各地对矿业权整顿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的重点,仍是对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审批和管理。但是,在矿权清理和整顿中,如何建立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则是眼下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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