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私有化收官 4330万股吉林化工余股退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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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4日 04:14 每日经济新闻 | |||||||||
朱绍勇 每日经济新闻 吉林化工(资讯 行情 论坛)昨日公告称,中石油向公司全体A股股东发出的全面收购要约的要约期限已于12日期满。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至此,中石油对旗下三家上市公司——吉林化工、锦州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与辽河油田(资讯 行情 论坛)的私有化已基本完成。然而,合计持有吉林化工近4330万股A股的股东将不得不接受余股回购。
据吉林化工昨日发布的公告,已预受要约且未撤回的股份数共计157700200股,占已发行A股股份比例的78.85%。由此可以推算,大约4330万股A股未接受要约。也就是说,还有一定数量的A股股东并不认同此次要约回购。 市场人士指出,部分A股股东不认同此次回购是很正常的,吉化A股收购要约价为每股5.25元,较停牌前收盘价4.91元溢价约6.9%,在中石油此批收购中溢价比例最低。 但吉林化工总股本有34.6亿多股,A股流通股只有2亿股,H股有9亿多股。《证券法》规定,公司上市需要满足“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的条件,只要满足H股股东要求,占比不到5%的A股股东不同意也不会影响中石油回购。 早在中石油回购方案出炉之始,就有机构投资者公开质疑,认为中石油漠视A股投资者利益。但最终还是中石油笑到最后。已预受要约的A股股份交割手续完成后,中石油将持有吉林化工97.22%的股份,超过总股本的90%,吉林化工的股权分布均已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吉林化工有关人士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即便公司被终止上市,中石油还是会以每股5.25元继续回购公司剩下的4330万股。吉林化工今日发布余股出售公告称,余股股东可自吉林化工A股终止在深交所上市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5:00)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余股简称为“吉化退市”,余股出售证券代码为“000618”,收购人编码为“990005”;收购价格为原要约价格,即5.25元/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