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万新饮鸩止渴 德隆系神话终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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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10:52 四川金融投资报 | |||||||||
从400元白手起家到光股票收益就近100亿;从“价不在高,有德就灵;股不在高,有隆则名”到“三驾马车”灰飞湮灭;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到即将成为阶下囚……唐万新经历了太多的“人生过山车”。1月20日下午,众人瞩目的德隆主案庭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落下帷幕。尽管唐万新“负疚感和负罪感非常强烈”,尽管法庭没有当庭宣布审判结果,但相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操纵证券市场价格”两项控罪让这个制造“德隆神话”的资本枭雄难熬狗年新春———
本报记者文可综合报道 从2005年8月德恒证券案宣判开始,大半年来,南国投及其子公司高管涉嫌非法吸储案、中富证券非法吸储案、伊斯兰信托案等与德隆有或多或少关系的案件逐一落幕。现在,到了唐万新命运面临裁决的时刻。 2005年12月13日,检方的起诉书正式到达法院。此前五天,12月9日举行的全国工商联九届四次执委会上,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唐万新之兄唐万里辞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职务。2006年1月19日,唐万新走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 也许是“德隆案”太敏感,武汉中院拒绝媒体,也拒绝了市民的旁听。能进入审判法庭旁听的总共只有60余人,其中大多是司法系统的内部人士,其余是被告家属。和旁听人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控辩双方的庞大阵容,武汉市检察院派出了10余人的公诉团队,而以主辩律师陶武平为首的20余名辩护律师为德隆3家公司和唐万新等7个自然人出庭辩护。 控方陈述的5宗罪是:一、2001年6月5日至2004年8月31日,上海友联组织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伊斯兰信托等公司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2001年6月5日,德隆国际在唐万新等人的决策下,成立上海友联对所属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扩大委托理财业务。之后,上海友联、德隆国际先后重组、收购并控股了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伊斯兰信托等金融机构;三、1997年3月以来,新疆德隆、德隆国际利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委托理财资金,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长期大量买卖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股票,造成3只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四是截至2004年4月14日,在唐万新等的决策和指挥下,新疆德隆、德隆国际累计买入上述3只股票678亿元,按照移动平均法计算共非法获利98.61亿元;五是德隆国际经济研究所二部经理、资产管理部二部总经理杨利挪用3万美元,作其女友的留学费用,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 据悉,由于处于事实调查阶段,19日控辩双方没有发生激烈的交锋。20日,在庭审的法庭辩论中,唐万新大约作了10分钟左右的自辩。唐万新首先就非法吸收存款罪指控作了自辩,对于上海友联成立后参与解救金新信托的善意动机作了阐述,他表示,上海友联当时成立的核心思想是应对加入WTO的发展,投资5类行业,推出新的金融品种,全方位为客户服务,但后来却演变为处理危机的机构。实际上,德隆当时对于金新信托只有新疆屯河投入的1亿元。如果当时不管,最多也就损失1亿元而已。唐万新称,主要考虑到金新信托破产,将影响到新疆大量的客户,于是决定拯救金新信托,结果危机拖下去了。但似乎是用“毒药解毒药”,引鸩止渴的结果是最终把德隆也拖下了水。 对于公诉人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指控,唐万新在自辩中称,2001年前,新疆德隆购买股票的比例只持股40%至50%,而且是分散到多个客户。增持和集中持股是被动的,是因为挤兑和保底承诺的出现,最终增持至90%以上。德隆从来没有从中赚取差价的意图。德隆在危机前已经拿出50亿来,危机发生后又增加了50亿担保投入,危机风险并未转嫁,而是将风险引向了自己。 唐万新在自辩中称,案发以来,他个人感到非常痛苦,负疚感和负罪感非常强烈,完全服从法院的判决。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唐万新再次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 也许没有人会想到,在1月19日走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之前,就在武汉第二看守所里,唐万新已开始平静地研修着北大考古专业的函授课程。是作秀还是为在自辩中保持一份清醒的头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