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主案激辩445分钟 检方认定唐万新自首情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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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3日 02:59 每日经济新闻 | |||||||||
张继 每日经济新闻 武汉第一场雨夹雪的天气一直持续了两天,从21日开始放晴,德隆主案正好在这两天时间内完成了一审。20日,经过一天445分钟的控辩法庭辩论,下午6时05分,主审法官高勇宣布,德隆主案休庭,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庭审结束后,法院方面向新闻媒体发表了措辞严谨的新闻稿:此案由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5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辩护人以及各被告人的辩护人共17人参与诉讼。在20日上午开始的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等发表了充分意见。辩论终结后,各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分别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 德隆主辩律师陶武平庭后告诉记者,控辩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观点鲜明、词锋犀利的辩论,因为双方存在较大分歧,而且案情复杂,所举证据数量巨大,所以双方唇枪舌剑一共持续了7个多小时,但就是在这445分钟时间,决定了唐万新和德隆最后的量刑。在围绕具体被控的三宗罪辩论之外,德隆的17人律师团向法院强调了唐万新的自首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量刑上对其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记者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发现,检方对于唐万新的自首情节给予了认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