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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股发行制度提几条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10:5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股申购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申购后应设定允许交易时限

  取消网下配售改为网上配售

  解决大盘蓝筹流通比例过低

  目前,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连中国证监会主席都表示了改革的态度。笔者认为,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不是一个单项改革,而是一项综合改革。因此,笔者提出新股发行制度配套改革的五条建议。

  一、新股申购制度必须改革。可以考虑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方法,就是效仿香港联交所的“按户分配”,即“人手1000股”。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易行,但在技术上可能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另一种方法,就是笔者之前提出的新股发行采取“市值配售+资金摇号”。它的原理是这样的,新股发行时,先将新股发行量的绝大部分预留下来(比如发行20000万股,预留16000万股)作为市值配售,由于大量的资金涌向一级市场申购新股,所以对每个账户都按其拥有的市值进行配售是不切实际的,没有这么多的股票可供配售,我们可以在这个环节中引入摇号机制,只有在你的资金账号中签的情况下,你才有资格按市值进行配售,但配售数量也需设置上限,比如大机构最多100万股,中小机构最多10万股,个人最多2万股为宜(具体多少可以探讨),以此来避免重蹈“资金为王”的覆辙;剩下的一部分则通过资金摇号进行申购,以此来照顾空仓者以及新股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二者必须同时进行,如果某个账号参与了市值配售,那么他就无权参与资金摇号,或者其参与了资金摇号,那么他就会被市值配售排除在外。

  二、新股申购后10个交易日才允许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有二:其一,避免一级市场流动性资金泛滥,这也是监管部门为了控制或减少股市流动性风险的重要举措。其二,有利于适当减少二级市场的疯狂炒作。

  三、新股上市后,在二级市场进一步做一些具体规定:其一,新股第一天交易时最好设一个上限,比如不超过150%;其二,在5个交易日涨跌幅不超过300%。当然具体办法还可以讨论。

  四、建议取消网下配售,一律网上配售。目前,新股发行制度一方面通过网下配售从而向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益输送,另一方面在进入二级市场前的网上申购中又奉行“资金为王”的策略。现行新股申购方式等于在金融系统中提供了一个完全无风险收益的机会,因而每到新股发行时,都有几万亿的资金蜂拥而出,以致造成金融系统某方面的扭曲。因此,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不断引起业界和广大股民的强烈不满和严厉批评。建议取消网下配售,一律网上配售。

  五、逐步解决大盘蓝筹流通比例过低问题。目前,许多大盘蓝筹公司上市时的流通股比例只有2%-3%,这样创造出来的市值是不可能持续的。现在国内证券市场最大的风险就是头重脚轻。因此,大盘蓝筹股的流通比例一定要逐步提高,让大盘蓝筹股变成名副其实的有价值的股票。同时,这也有利于股指期货推出时维持一个健康的市场基础。

  (何维达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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