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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制度尚需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07:4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何维达

  ●严格审核购房资格避免骗购

  ●从严治理政府机关违规购房

  ●促进购房放号更加公平合理

  ●扩大建房规模发展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房已经在风风雨雨中走过了十个春秋,政府推出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是为了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国家为了支持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对经济适用房项目规定,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多项税费,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在政策措施制定方面予以扶持。这就降低了开发商的建设成本。由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通常要比商品房低10%-20%,因此,在当今商品房价格高不可攀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便成了市场中的香饽饽。但从现实情况看,经济适用房的种种弊端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经济适用房并不经济。以北京当前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为例,由于经济适用房是为了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所以我们暂且把月工资2000元假设为北京的中低收入,那么如果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真正的中低收入者不仅难以承担起巨额的首付款,而且每月的月供也将会使之成为一个真正的房奴。

  二房屋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由于开发商、监理部门和买房者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偷工减料现象时有发生,被揭发后还时常以建造经济适用房利润低为由替自己的违规行为开脱。有些开发商为了压缩建设成本,通常要提高住宅的容积率,这就使得经济适用房大多呈现三大弊端:楼间距太窄、见阳光不多、人多电梯少。

  三当前我国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如火如荼,而经济适用房的投资却逐年下降。去年经济适用房投资仅占商品住宅总投资的3.6%。这一方面是人们对经济适用房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则是经济适用房供给的极为稀缺。这就必然造成经济适用房市场的紊乱。

  四市场上不断传出部分住房宽裕的官员和高收入者通过各种渠道取得一套甚至多套经济适用房进行投资或者出租。这样不仅使政府的补贴以及公众资源流向了非目标对象,而且给政府权力的寻租提供了机会。

  五经济适用房项目中的“大户型”、“高档化”现象普遍存在。这种户型不是中低收入阶层所需要、所能负担得起的,严重背离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在经济适用房各种弊端日渐暴露的情况下,一些专家和学者认为经济适用房已经走进死胡同,强烈呼吁取消经济适用房制度。笔者认为,废除经济适用房制度不可行,一方面因为经济适用房确实是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另一方面由于经济适用房有利于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扬。针对种种弊端,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

  首先要严格审核购房者的资格,避免申请者以伪造的个人信息进行骗购。我们要严厉追究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业主责任,并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进行大力度的惩罚以及曝光,对揭发骗购经济适用房的个人进行奖励。

  其次要对地方政府机关进行严格监督,发现违规购房行为,决不手软,对违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从而约束地方政府不去滥用职权,使更多的经济适用房能够为中低收入阶层所购买。

  第三有很多人质疑开发商在放号的过程中存在着猫儿腻。为了使放号过程更加公平合理,必须把住房分配与开发商严格分开。政府应与开发商各司其职,开发商专心建房,而住房分配则要由政府指定的机构专门负责,并要加强对此类机构行为的监督。

  第四建设更多的经济适用房用以销售。倒卖房号现象之所以会普遍出现,还因为物以稀为贵。提高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建设比例,使更多的中低收入者能够通过正规渠道买到经济适用房。这样可以有效地抑制房价快速上涨,降低资金追逐房地产的热情,对防止国外热钱流入、抑制流动性过剩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最后要大力发展廉租房。它可以用来满足中低收入者的不同需求。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一定的购买力,而对于那些处于生活最低保障线左右的人群,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的廉租房正好可以满足这部分人群对住房的需求。

  (作者为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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