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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8:34 东方早报

  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刘汉元坦言,“现行新股发行方式奉行‘资本优先’的原则,形成了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不平等,也加剧了财产性收入的不均等。”刘汉元的讲话可谓一语中的。中石油的中小投资者无奈在二级市场上折戟,其实是现行新股发行制度导致投资市场“马太效应”的一个缩影。

  按照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机构投资者既能参与网下配售,又能参与网上申购,而中小投资者却只能在网上申购。再加上网上申购实行的是“资金大者得”的政策,最终让新股发行筹码基本上都集中到了机构投资者的手上,这一问题在中石油身上得到充分表现。相比较机构投资者通过新股申购赚得钵满盆满,中小投资者不仅被阻隔于一级市场的资金壁垒之外,而且可能在二级市场上因信息不对称而败北。

  不仅如此,新股发行制度的“偏袒”问题还影响到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众多机构投资者能够在银行间市场与股票一级市场间,通过简单的资金融通获得暴利机会。随着巨额资金在两个市场间的“辗转腾挪”,很难避免出现商业银行资金头寸突然收紧的状况。数据显示,在机构投资者申购中石油时,银行7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从2.5%一度飙升至15%,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为出发点,有关调控和监管部门在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制定有关政策时,首要考虑的因素就是要力求实现社会财富分配制度的和谐。但从目前新股发行制度的实施情况看,这样的政策指向并没有得到体现。

  事实上,在新股发行中实现公平分配的制度有很多选择。例如,在香港证券市场上,“每户千股”的制度就已经较为成熟。虽然A股市场不可能完全照搬香港的制度模式,但可以将原有的“市值配售”与“每户若干股”相组合。这种制度设计将投资者的申购规模与其二级市场的市值相结合,避免大笔投机资金囤积于一级市场。在申购量小于发行量时,即可直接以“每户若干股”配售;在申购量大于发行量时,则可以采取摇号的方式配售。

  综上所述,当下实施的新股发行制度已与证券市场基本的“三公”原则相背离,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财富分配制度的和谐性,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已是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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