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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盲目乐观情绪蔓延 灰色拉票不可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0:58 证券时报

  本报记者 李烨

  上周五,中孚实业和华联综超两家公司股改方案获得通过,第二批试点股改公司通过率达100%。近日记者调查发现,第二批试点公司100%的通过率在鼓舞了许多拟股改公司的同时,也使得不少拟股改公司开始对股改持盲目乐观和侥幸心态,据部分股改保荐人透露,甚至一些公司对股改动了走灰色捷径等念头,这值得管理层注意。

  盲目乐观情绪蔓延

  没有发生类似清华同方股改受阻现象,第二批42家试点公司全部获得通过,部分在表决前担心方案通过不了的公司也涉险过关。近日,在地方政府的动员及试点良好效应的刺激下,不少公司积极上报股改方案,只等管理层批准。

  但通过对部分股改保荐人和上市公司的调查发现,受试点公司高通过率的影响,部分拟股改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盲目乐观的情绪,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以后股改对价是否还需要维持在试点阶段10送3股的大致平均水平?据部分保荐人透露,不少公司在制定股改方案时均认为,第二批试点方案都获得通过表明平均对价应该有下调空间,要求保荐人降低对价水平。其二,以后股改是否还需要像试点公司那样大力进行股改宣传?不少公司认为,宣传吸引了更多投资者参与方案投票反而增加了公司沟通难度和成本,不宣传或只是针对机构投资者沟通或许更有实际效果。其三,有的公司表示,在决定股改的关键因素———流通股股东赞成率上,是否可以走捷径?甚至有公司明确要求股改保荐人提供捷径确保股改过关,不管是否合法。

  某股改保荐人认为,试点公司的股改成功并不代表后续公司股改成功,相对而言参与试点的公司都是素质较好的公司,即将开展股改的公司却面临众多难题,股改对价并没有统一标准,每家公司情况都不一样。股改中的宣传是帮助上市公司重新建立投资者关系、建立股东至上的新的企业文化和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过程,而不是简单地为了股改通过的宣传。至于走灰色捷径更不可取,拟股改公司不要轻视市场的力量和监管的力量。

  股改中灰色阴影

  据调查,受第二批试点方案100%通过率,以及试点中极个别公司不规范行为的影响,不少拟股改公司存在侥幸心理,对股改认识仅仅停留在确保方案通过,并对保荐人提出了违规要求。

  据某股改保荐人透露,某上市公司对股改保荐人明确提出能否采取一些捷径确保股改过关,并询问是否可以出钱先行购买相当数量的流通股,掌握投票主动权;有的上市公司提出,愿意支付部分经费按照每股赞成票多少钱让股改保荐机构或部分券商收集表决的代理权;更有部分公司对争取保荐业务的券商明确提出能否在股改的同时让股价上涨。而拟股改公司在提出这些要求的同时往往以保荐业务和将来全流通时托管业务相诱惑,让不少保荐券商面临为难处境。当然也不排除有保荐券商为争取业务而主动提供灰色捷径的可能。

  其实在试点过程中,已经传出“买票”和“保票”的灰色行为,为赞成票支付费用就是其中一例。据了解,有些试点公司与主要流通股股东所在营业部合作,要求该营业部征求投票权,并投赞成票,每一股赞成票在一些地方最高卖价达到4分钱。而有的上市公司明确要求业务关系者购买公司流通股,并在股改中投赞成票,所购买流通股发生亏损由上市公司补偿。这些倾向值得管理层注意。

  提倡阳光拉票

  有业内人士认为,作为股改对价博弈的一部分,非流通股股东采取多元化的方式“拉票”并无不妥,但若损害和影响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却有违股改相关政策,也损害证券市场“三公”原则。拟股改公司应该学习试点公司积极、健康的“拜票”方法,同时公众投资者应该珍惜自身权利,积极参与投票。

  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中,均对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利益以及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提出具体规定,对借股改试点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其他证券欺诈行为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明确,相信在即将出台的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也将对上述行为作出规定。

  其实在试点阶段,不少试点公司创造了许多积极的“拜票”方式,值得拟股改公司借鉴。如G长电、G三一等公司针对机构投资者较为集中的特点,公司高管同保荐单位一起逐个拜访机构投资者,解释方案和推介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投资价值。而针对中小投资者,许多公司利用网上路演、设置热线电话等方式沟通,G三一、G凯诺等公司还利用自身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组织公司营销代表进行培训,并分区派至全国各证券公司营业部,与投资者直接沟通,宣讲股改政策,发布策略投资报告,引导中小投资者正确认知股改方案。G三一还策划由湖南省证券业协会组织湖南省内证券营业部经理推介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成立了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工作小组,向全国27个省、市派出了27名独立董事代表,深入全国各地证券营业网点向中小投资者现场征集投票权。许多公司同时十分善于利用舆论宣传渠道,通过精心策划的报道和宣传,最大限度地覆盖到公司每一位流通股股东。

  与此同时,作为每一家股改公司的投资者,特别公众投资者应当珍惜手中权利,积极参与股改投票,表达自身意见。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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