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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三只开放式基金分红的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 02: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普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3年7月12日生效,该系列基金之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普天收益基金”)此前已通过六次分红,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派发红利1.35元;该系列基金之普天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普天债券基金”)此前已通过三次分红,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派发红
利0.55元。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国50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5月12日生效。依据2006年2月27日该三只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普天收益基金1.128元、普天债券基金1.040元和中国50基金1.1030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普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普天收益基金、普天债券基金、中国50基金进行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以2006年2月27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普天收益基金、普天债券基金和中国50基金分别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元、0.2元和0.2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3月3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3月7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3月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15:00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3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3月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3月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等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上述三只分红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上述三只分红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的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上述三只分红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请投资者到原销售网点确认分红方式,若不正确或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6年3月2日前(含3月2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上述三只分红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上述分红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录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长江证券、齐鲁证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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