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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江苏阳光巨额资金外流真相(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4日 14:09 证券市场周刊

揭秘江苏阳光巨额资金外流真相(3)

  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不难发现,江苏阳光的用汽量远远高于同类上市公司及公司早些年的水平。比如,山东如意(002193)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06年,其主营业务收入为4.44亿元,用汽量为8.05万吨。江苏阳光收入是山东如意的5.55倍,但其用汽量却是山东如意的21.88倍。

  据本刊了解,江苏阳光曾经称新桥热电提供给用汽单位的蒸汽为高温高压蒸汽,高于一般热电厂提供蒸汽的压力和温度,若事实真的如此,那么江苏阳光的用热量实际应该低于同类企业,而非相反。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在毛纺、服装行业主营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应占约65%-75%,人工成本应占约5%-10%,热电(汽)成本一般仅占总成本的8%左右。如2005年,山东如意用电及用热(汽)合计1917.95万元,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成本2.63亿元的7.30%;2006年,其用电及用热(汽)合计2350.53万元,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成本3.05亿元的7.69%。

  那么2007年江苏阳光的用电用热占公司总的比例又是多少呢?资料显示,江苏阳光除向新桥热电购买热电(汽)产品外,2002年公司还以1.52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大股东阳光集团的热电车间,热电车间主要向江苏阳光提供生产所需的热蒸汽、热水和电力。2007年江苏阳光母公司的热电产品收入为1.60亿元,由于公司没有其他的热电项目,因此可以推算出热电车间的收入约为1.60亿元。由于热电车间的产品是提供给江苏阳光使用的,因此加之与新桥热电的2.43亿元关联交易,可以推算出江苏阳光2007年的热电(汽)成本约为4.03亿元,按公司主营业务成本20.67亿元计算(毛纺+服装业务成本),其热电(汽)成本占公司总成本的19.46%,远远高于与其主营业务类似的山东如意的水平。

  2001年,江苏阳光的热电(汽)全部向大股东阳光集团采购,采购额为2809.80万元,约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成本的5.06%,虽然距今已有数年,但资料显示,近年来同类上市公司的能源成本占公司总成本的比例虽然有所上升,但幅度并不大,因此公司2001年的数据仍具有相当的可比性。

  若按8%计算,江苏阳光需要支付的热电(汽)成本约为1.65亿元,这一数字恰好与公司热电车间的销售收入基本持平,即公司的热电公司完全有能力供给江苏阳光日常所需的热电(汽),既然如此,江苏阳光为何还要斥巨资购买新桥热电的产品呢?

  新桥热电的销售净利率高达33.3%,而江苏阳光热电车间目前却入不敷出,其毛利率为负。很显然,江苏阳光不会一边从新桥热电高价购进热电(汽),一边又将公司热电车间的热电(汽)低价卖出。江苏阳光在生产中并不需要如此多的热电(汽),却巨额采购新桥热电的产品,同时还将巨额的资金提前预付给新桥热电,显然,这是江苏阳光资金外流的另一个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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