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5日,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与张璞、常晓钢、谢金华等9人签署了《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的标的是南通市纺织工业联社所持有的南通友谊实业有限公司53.125%股权。
这53.125%的股份被公司9位高管所“瓜分”,其中张璞受让比例最高为25.50%,常晓钢受让比例为8.025%,其余分别受让4%、2.32%的股份。
变更前,持有江苏三友大股东友谊实业的大股东是联社,持有82.9%,张璞等人持有其余股票。但变更完成后,友谊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就变成了张璞,其持有的股份为30%,恰好比联社多出0.225%。
2003年9月,证监会发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最近三年内应当在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持续经营相同的业务,因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司合并或分立、重大增资或减资以及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导致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行为完成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发行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前友谊实业股权结构
本次权益变动后友谊实业股权结构
深交所一直致力于将中小板打造成 “诚信板”。但江苏三友事件的发生,无疑是对“诚信板”的极大讽刺。
多位业内知名律师,均认为此事为“铁案”,证据确凿,张璞等人都将难逃处罚,广大投资者可进行索赔。
制作人: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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