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9年10月23日 03:42 证券日报

原标题: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8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网站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1日起至2019 年10月22日止。公示期间可向董事会秘书反馈意见,由董事会秘书报监事会审核。

  2、截至 2019年10月22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说明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上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返聘协议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通过2019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结合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化工股份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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