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18-11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决议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递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旭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9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正文公告编号:2019-109)。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合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9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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