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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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石化”、“公司”)于2019年2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汉祥先生的通知,许汉祥先生与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凯汇达”)于2019年2月1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许汉祥先生转让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8,3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187%)给天凯汇达。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及2019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许汉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2019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协议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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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许汉祥先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苏州吴中区天凯汇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8,39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18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3、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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