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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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6日 03:35 中国证券报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2.78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18,780.52万元,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117.75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3,623.37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9,037.96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414.59万元。

  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宁波地区为公司商业零售业务的主导区域。作为宁波本土的商业零售品牌“宁波二百”,地处宁波市中心最繁华的天一商圈内,具有悠久的历史和较高的知名度。报告期内,行业市场形势和竞争环境虽异常激烈,但是“危”与“机”始终并存。因此,公司以实体店经营为基石,全渠道营销为依托,联合“婚恋热线、婚庆旅游”等营销服务机构,开展优惠互推,促进异业联盟。同时,公司结合物业资产的特点,精准招商,提升物业品质,为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零售业务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物业资产管理收益和金融理财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营销渠道、创新营销服务,进一步突出重点,不断强化经营优势和提升管理水平,保持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

  2、公司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经营模式主要为自营和联营。

  (1)自营模式下分为两类:一类为中国黄金,①进货流程:公司根据销售和库存情况组织订货会并确定订货量,以订货当日中国黄金实时基础金价以及合同的约定,确定预付宁波市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货款,款到以后由供应商送货上门。②销售流程:公司以销售当日的中国黄金实时基础金价为依据,参考国内同行零售价以及合同相关约定,对中国黄金不同商品加价进行销售,确认销售收入。③货款结算:公司以销售当日的售价以及合同的约定,确定进价作为进货成本,每月与供应商在预付款中结算;另一类为布料类商品,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销售时确认收入,月末按先进先出法结转存货,确认成本。

  (2)联营模式下,公司和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每日以实际收到的营业款确认销售收入,月末系统根据零售价和合同扣率计算存货成本并入库,同时做销售出库、结转成本处理。

  (3)期末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自营模式下存货余额,联营模式下无存货余额。

  ■

  3、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2018年,我国消费品市场总量继续扩大,结构优化调整,消费升级持续推进,市场供给方式不断创新。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8万亿元,市场总量稳步增加。消费品市场总体上仍保持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为6.9%,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速,与居民收入增长基本同步。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据测算,2018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6.2%,比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消费继续发挥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的作用。2018年,宁波市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54.9亿元,同比增长8.1%。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27.3亿元,增长4.2%。其中,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228.0亿元,增长6.5%。全年全市限额以上贸易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达195.0亿元,增长12.4%。从零售行业内部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成为趋势。新兴业态保持快速增长但增速放缓。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推动以及日益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支撑下,传统业态正在积极拓宽销售的渠道。新兴业态和传统业态融合发展成为当前消费方式多样化的重要体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零售业态的总体发展趋势,强化经营优势,创新营销手段,让“老店”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注:上述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宁波统计局网站】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日趋激烈的商业零售市场,公司秉承稳健经营的基本方针,审时度势,努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思路,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前提下,始终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紧紧围绕“引人才、搭平台、强管理、抓效益、去风险、谋发展”的各项发展主题,通过定位调整、管理提升等手段,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宁波鹏渤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要约收购宁波中百的函件,公司严格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核实要约收购方提供的各项文件材料,并与监管部门做好资料的报备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合法合规的推进,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鉴于2017年9月广州仲裁委就所谓的“担保函”作出的由“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不利裁决,为尽可能地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公司始终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跟进、催促相关事项的处理进展,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广州中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2018年5月,该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前公司努力搜集证据,庭审现场据理力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公司尚在积极努力地化解“担保案”所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840.71万元,比上年同期97,782.13万元,增加2,058.58万元,增幅2.11%;实现利润总额为4,795.38万元,上年同期为-44,481.2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62.78万元,上年同期为-45,660.81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应飞军

  日期:2019 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编号:临2019-010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3月22日上午9:30时,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波柏悦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62.78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18,780.52万元,2017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117.75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3,623.37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9,037.96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414.59万元。

  2018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决定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机构。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继续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现提请董事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层及下属全资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业务。

  具体实施:

  资金总额度(含下属全资机构):人民币肆亿元以内(含本数)滚动使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含本数)。

  购买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银行、券商、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

  上述八项内容均须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临2019-012)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室工作报告;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8年度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

  (十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16日(周二)14时,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57证券简称:宁波中百公告编号:2019-011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6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宁波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6日

  至2019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9:30—下午16:30)

  4、登记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楼公司办公室。

  5、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6、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7、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315000

  联 系 人:严鹏、马雪寒、黄青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联系传真:0574-87367521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9-012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8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上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颁布,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一)本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二)2019年1月1日起,第22号准则和第37号准则对公司日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具体涉及业务为对西安银行的股权投资的核算及列报。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将本公司持有的西安银行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9-01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中百大厦5、6、8层房产的竞拍。6月15日同该房产原所有权人签订了上述3层房产的购买协议,7月20日完成了尾款支付。上述房产报告期内完成变更登记,用于经营百货零售业态的中百大厦5-6层房产由租赁房产变更为本公司自有房产。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9-01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3月22日上午,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波柏悦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正敏女士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意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能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上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依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在执行公司职务期间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建设,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重要作用。

  (3)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各项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还列席参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总经理室工作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其它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18年度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且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以及以前年度经营成果均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公司代码:600857                                                  公司简称:宁波中百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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