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6日 03:34 中国证券报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谭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邝焜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霞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933,873,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产品经营、资本运营双轮驱动的运营策略,致力于打造最具品质、技术和成本三大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成功构筑起了动力总成(发动机、变速箱、车桥)、整车整机、智能物流等产业板块协同发展的格局。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系列发动机、重型汽车、轻微型车、工程机械、液压产品、汽车电子及零部件等,其中,发动机产品远销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应用和服务于全球卡车、客车、工程机械、农业装备、船舶、电力等市场。“潍柴动力发动机”“法士特变速器”“汉德车桥”“陕汽重卡”“林德液压”等品牌,在国内均处于市场领先和主导地位,深得客户信赖,形成了品牌集群效应。同时,公司大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积极谋求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化发展水平,公司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报告期内,受国内物流运输的高速发展、国家基建投资拉动,以及排放标准升级、蓝天保卫战等多重利好因素影响,重卡市场保持高位运行,累计实现销售114.8万辆,同比增长2.8%。报告期内本公司共销售重卡发动机36.3万台,同比基本持平,市场占有率31.6%,继续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全年共销售重型卡车15.3万辆,同比增长2.7%,市场占有率13.3%,位居国内重卡企业第一梯队,竞争能力持续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共销售变速器90.9万台,同比增长8.9%,其中,重卡用变速箱销售86.9万台,市场占有率约75.7%,继续保持行业绝对领先地位;本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KION Group AG(下称“凯傲”)全年销售收入80.0亿欧元,同比增长5.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除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收入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外,本集团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另,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实际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据此,本集团将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投资活动现金流调整入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中国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力度加大,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持续显现。全年国内生产总值90.0万亿元,同比增长6.6%。

  报告期内,受国内物流运输的高速发展、国家基建投资拉动,以及排放标准升级、蓝天保卫战等多重利好因素影响,重卡市场保持高位运行,累计实现销售114.8万辆,同比增长2.8%。报告期内本公司共销售重卡发动机36.3万台,同比基本持平,市场占有率31.6%,继续在行业内保持领先优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全年共销售重型卡车15.3万辆,同比增长2.7%,市场占有率13.3%,位居国内重卡企业第一梯队,竞争能力持续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共销售变速器90.9万台,同比增长8.9%,其中,重卡用变速箱销售86.9万台,市场占有率约75.7%,继续保持行业绝对领先地位;本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凯傲全年销售收入80.0亿欧元,同比增长5.2%。

  2018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6万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同比回落1.3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12.0万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工程机械行业延续增长态势,整个工程机械行业(其中的叉车为内燃叉车)实现销售71.1万台,同比增长21.5%;其中,3吨及以上装载机市场销售10.6万台,同比增长20.6%。本公司国内销售配套3吨及以上装载机发动机8.9万台,同比增长14.8%。继续保持在这一领域的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加速技术升级和产品迈向高端,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继续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2018年,本公司共销售12L、13L发动机22.0万台,同比增长1.6%,在重卡、3吨及以上装载机、11米以上客车市场的优势地位依然稳固。同时,战略产品和战略市场销量增长明显,扬柴发动机销售11.8万台,同比增长16.1%;WP9H/WP10H发动机销售5.8万台,同比增长100.1%;农业装备用发动机销售4.2万台,同比增长49.1%;叉车用发动机销售0.4万台,同比增长18.7%。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围绕“战略落地、创新驱动、挑战自我、迈向高端”的工作方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完成全系列国六产品规划,引领行业排放升级;深耕牵引车、环保渣土车、天然气车、港牵车等细分产品市场,助推销量全面提升,市场领先地位更加稳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立足打造稳定、可靠的高品质产品,创新建立并高效运行四标融合质量管理体系;缓速器、8AT等重点研发项目顺利推进,与美国伊顿公司联合组建中外合资高新技术企业合资项目顺利实施,国际化布局迈出重要一步。本公司海外控股子公司凯傲是全球第二、欧洲第一的叉车及服务提供商,全球第一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积极把握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和日趋细化的全球供应链发展机遇,深度整合自动化和数字化,打造内部物流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户在其行业创造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紧抓市场机遇,夯实管理基础,着力打造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一是心无旁骛攻主业,经营业绩继续向好。强化产品细分市场研究,重点市场逐一突破,行业地位持续稳固;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手段,科学组织排产,实施“大干100天,冲刺25万”“大干三季度,冲刺25万台”等高产动员活动,在新一轮行业机遇中实现了大发展。二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定不移迈向高端。响应国家号召,携手全球战略伙伴发起“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倡议,引领行业排放升级,助力污染防治,共建美丽中国。行业内最早完成全系列国六发动机开发、认证,并满足小批量投放条件;多款发动机获得欧盟欧Ⅵ d认证。先后成立东京创新中心、硅谷创新中心,与北美创新中心、德国创新中心共同成为潍柴全球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支撑。2018年潍柴动力“重型商用车动力总成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三是深耕“一带一路”,海外业务全面向好发展。备受中白两国领导人关注的潍柴马兹项目于2018年11月投产,实现当年建设、当年投产,是中白“巨石”工业园第一家当年开工建设、当年投产的企业;公司与俄罗斯卡玛斯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将逐步实现潍柴发动机当地化制造与销售。四是整合新能源优质资源,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牵头承担国家燃料电池产业化重大专项,并先后与英国锡里斯动力控股有限公司(Ceres Power Holdings plc.)、加拿大巴拉德动力系统有限公司(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开展战略合作,不断推动新能源产业化落地;成立新科技研究院、智能科技公司,整合新能源、电控、智能驾驶等资源,搭建新业务全新平台和生态。五是全面推进潍柴WOS深化落地。潍柴“WOS质量管理模式”荣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围绕客户满意和精准考核要求,创新方法,构建管理、研发、制造、营销、采购等环节全价值链的客户导向机制,实施精准考核,强化过程管控,公司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592.56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同期增长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6.58亿元人民币,较2017年同期提高27.2%。基本每股收益为1.08元人民币,较2017年同期提高27.2%。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1、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集团仅对在2018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18年1月1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本集团除部分间接租赁业务和部分供应链解决方案建造合同受到新收入准则影响,收入确认时点发生变化外,对于主要的销售合同,服务合同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时点和方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于2018年1月1日,本集团选择仅对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上述间接租赁业务中于2018年1月1日前签订且开始履行的合同均已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因此对期初未分配利润没有影响;上述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时点发生的改变,导致合同资产增加人民币46,813,800.00元,合同负债减少人民币62,418,40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人民币19,505,750.00元,以及期初未分配利润增加人民币89,726,450.00元。

  2、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新套期会计模型加强了企业风险管理与财务报表之间的联系,扩大了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范围,取消了回顾有效性测试,引入了再平衡机制及套期成本的概念。

  本集团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之前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8年1月1日之后,本集团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该等理财产品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某些结构性存款,其收益与黄金、外汇等变量挂钩。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之前将结构性存款中嵌入的衍生工具单独核算,主债务合同列报为货币资金。2018年1月1日之后,本集团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该等结构性存款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2018年1月1日之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之后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财务报表格式。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新收入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外,本集团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五、34(1)(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18年7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潍柴动力(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科技”)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获取湖州盈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盈灿投资”)100%股权。合并对价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均为人民币500万元,未形成商誉。购买日确认为2018年7月9日。

  2、本年度重要新设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本公司与 Ballard Hong Kong Limited 共同设立潍柴巴拉德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6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Ballard Hong Kong Limited 认缴出资人民币5.3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

  董事长:谭旭光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6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国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310号香港柏宁酒店会议室召开了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5名,其中12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王曰普、独立董事李洪武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张忠,董事严鉴铂书面委托董事袁宏明对董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董事王曰普、严鉴铂、李洪武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请参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三、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四、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五、审议及批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六、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7,933,873,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七、审议及批准关于对公司高管及核心人员实施2018年度经营奖励的议案

  决议按照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18年度母公司税后净利润人民币67.43亿元提取奖金人民币3.37亿元,对公司高管及核心人员实施2018年度经营奖励,并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确定具体奖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九、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一、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向公司股东派发2019年度中期股息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同意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前,不时向公司股东支付董事会认为公司的盈利情况容许的2019年度中期股息,而无需事先取得股东大会的同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二、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三、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特别决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十四、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江奎先生、孙少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4人,其中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十六、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上述议案十五、十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十七、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及批准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十九、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十、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一、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召开日期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5人,其中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3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11时,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鲁文武、吴洪伟、马常海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文武主持。本次监事会到会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四、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五、审议及批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六、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7,933,873,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七、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未发现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建议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风险管控,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公司治理水平。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及批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九、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有效决议之日止。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十、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股份: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重工: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及山推股份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本公司董事张泉先生在福田汽车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控股29.37%的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股份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均基于长期业务往来,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江奎先生、张泉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山推股份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4.2018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福田汽车、山推股份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9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与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1月13日(加拿大当地时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潍柴动力”)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潍柴动力(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认购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下称“加拿大巴拉德”)19.9%股份,正式成为加拿大巴拉德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江奎、孙少军兼任加拿大巴拉德董事。公司与加拿大巴拉德于同日签署《研发合作协议》,由加拿大巴拉德向公司提供技术研发服务,公司将支付研发费用9,000万美元。2018年11月26日,公司与加拿大巴拉德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潍柴巴拉德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潍柴巴拉德”),公司持股51%,加拿大巴拉德间接持股49%。截至目前,公司已将该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潍柴巴拉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加拿大巴拉德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加拿大巴拉德向潍柴巴拉德提供技术研发服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9年3月25日经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江奎、孙少军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Ballard Power Systems Inc.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本拿比

  法定代表人:R. Randall MacEwen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可应用于不同领域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膜电极、燃料电堆、燃料电池模组、燃料电池系统和动力管理系统。

  主要股东:潍柴动力,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Anglo American Platinum Ltd.,日清纺株式会社

  与本公司关系:加拿大巴拉德为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潍柴巴拉德的另一方股东,持股49%。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加拿大巴拉德主要财务数据为:营业收入为美元9,658.6万元,净利润为美元-2,732.3万元,净资产为美元28,26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潍柴巴拉德与加拿大巴拉德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为双方协商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潍柴巴拉德与加拿大巴拉德联合开发下一代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堆,以及应用于客车、商用卡车和叉车的下一代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组。潍柴巴拉德为联合开发提供工程服务、市场需求信息等相关支持,加拿大巴拉德为联合开发提供技术研发服务。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加拿大巴拉德开展合作,有助于公司在氢燃料动力总成性能和质量上实现突破,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联合开发有助于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发展,将有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高端升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目前,潍柴巴拉德已支付加拿大巴拉德研发费用预付款900万美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资料详实充分,有助于董事会作出理性科学决策,同意将关于潍柴动力控股子公司与加拿大巴拉德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二) 双方签订《研发合作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公允,其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研发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

  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集团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融资、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深圳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9年3月25日经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号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

  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财务公司31.25%的股份,且公司与财务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为: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5,461.0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422.2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49,292.4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融资、结算及其他金融业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245亿元、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280亿元、2021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29日不高于人民币330亿元。财务公司授予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年,预计贷款额度为人民币200亿元/年,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年。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存款服务、融资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最高存款利率,在此前提下,预计存款利率范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至基准利率上浮40%,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变化和市场利率变动进行动态调整;

  2.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其它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允许的最低水平,在此前提下,预计贷款利率范围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0%至上浮10%,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变化和市场利率变动进行动态调整,并且不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其资产就上述信贷服务作出抵押;

  3.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同期服务费的最低标准;

  4.除以上业务外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三)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期满后,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可再续三年。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资金安全的情形或其他事项,财务公司应及时与公司召开联席会议,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包括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向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再贷款,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借等措施,必要时共同起草文件向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寻求帮助,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不受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谭旭光、江奎予以回避表决。根据《深圳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3.《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满足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切实可行。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上述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31.25%的股份,公司也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金融服务协议

  (四) 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五)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款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以财会[2018]3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3、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下,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五届三次董事会及五届三次监事会上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依据目前获取的信息评估该准则变化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有一定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预计不重大。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1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84,381.94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人民币21,030.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5,145.50万元,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8,206.43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人民币42,844.55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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