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整顿投行类业务 多家券商和基金被采取监管措施
继IPO超低过会率引发投行圈震动后,证监会26日又公布了证券行业“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的检查结果,对近两年发展迅速的上市公司并购财务顾问、公司债券承销、新三板推荐和资产证券化等多项投行类业务进行集中规范。
“近年来,投行类业务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然而,随着投行类业务的迅速发展,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也开始逐渐暴露,主要表现为风险防控让位于业务规模、稳定健康发展让位于追求短期利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26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为督促证券公司切实提升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水平,2017年,证监会部署开展了证券行业“自查自纠、规整规范”专项活动。
高莉介绍说,自查阶段,共有165家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子公司对自身投行类业务内控情况和2015年至2016年项目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风险排查。检查阶段,证监会组织部分派出机构对13家证券公司和4家基金公司子公司的投行类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从内部控制和执业质量两方面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了检验。
从检查结果来看,部分检查对象暴露出违规问题,涉及合规风控未全面有效覆盖、内部控制未有效执行、尽职调查不充分、信息披露有失准确完整以及后续管理未尽责等方面。
高莉表示,根据违规问题的情形不同,证监会拟采取以下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
证券公司方面:一是对西南证券采取公开谴责并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对相关人员公开谴责或者监管谈话。二是对国海、中金、华林等3家证券公司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督管理措施。三是对国金、天风等2家证券公司出具警示函。
基金公司子公司方面:一是对富诚海富通责令改正,同时通报基金业协会采取暂停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3个月的自律惩戒措施,并对相关人员监管谈话。二是对方正富邦创融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对博时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关注并督促相关中介机构落实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同时通过完善法规体系从机制上规范投行类业务活动,督促中介机构切实提升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水平和执业质量,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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