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年04月15日 02:37 证券时报

  (上接B58版)

  2.2重庆博林特的财务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0,980,666.39元、负债总额43,398,223.6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36,317,208.59元)、净资产197,582,442.79元、营业收入108,440,091.48元、营业利润5,883,334.56元。

  截止2017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59,263,919.59元、负债总额62,537,721.33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55,559,206.32元)、净资产196,726,198.26元、营业收入38,491,029.44元、营业利润-983,860.05元。

  与本公司关系;重庆博林特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智能高科

  担保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重庆博林特

  担保额度:人民币4,5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该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000万元(含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20.22%。

  截止本担保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7 年 4 月 21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16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闫凌宇先生,董事会秘书隋文涛先生、财务总监张楠女士,独立董事吴粒女士。在网上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届时,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1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9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2017年5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6.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201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4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5月8日16:00前送达本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隋文涛、孙琦

  联系电话:024-25162751

  传真:024-25162732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登记表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89”。

  2、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7年5月4日下午深圳交易所交易结束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股票,现登记参加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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