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16-028
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盛希泰独立董事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盛希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亲自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同时未委托出席,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3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8名(独立董事盛希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亲自出席会议,同时未委托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董事会提名周利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决议公告附件)。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1票(本议案由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赞成,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独立董事简历
周利国先生:1958年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供应链与营运管理系教授,现兼任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商务部聘国内贸易专家、全国高校商务管理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模式杰出奖评选理事会专家。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关于“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况。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供应链与营运管理系教授,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任职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公告编号:2016-031
债券代码:112049 债券简称:11安泰01
债券代码:112101 债券简称:12安泰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盛希泰独立董事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董事盛希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亲自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同时皆未委托出席,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7),定于2016年6月2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2016年6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关于提请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中国钢研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所涉及的选举独立董事事宜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即对应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其子议案《选举周利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已经2016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公告日,中国钢研持有公司股份364,366,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1%,中国钢研具有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独立董事就上述临时提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利国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文件资料,我们一致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及提示该议案及其子议案应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外,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1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15:00 至2016年6月21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全部为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2、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 公司治理”的“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等章节内容);
3、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1、选举周利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听取《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第6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第8项议案及其子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公告、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相关公告;于201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告;于201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6年6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人:杨洋、魏峰
(3)联系电话:010-62188403
(4)传真:010-62182695
(5)邮政编码:100081
六、备查文件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9
2、投票简称:安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8及其子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8中有一个需表决的子议案,议案编码8.01代表议案8中该子议案8.1。且该子议案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编码8.01代表周利国候选人(本次股东大会仅涉及该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议案8中,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8,仅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任意分配给该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按如下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
■
说明:1、以上除议案8及其子议案的每项议案表决只能有一种选择,否则该项议案的表决无效,赞成、弃权或反对的请分别在各自栏内划“√”;
2、议案8及其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填报投给该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若应回避表决的议案,请划去。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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