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与连锁超市的通道费之争(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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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22:09 国际商报 | ||||||||
新规定出台 一系列超市的倒闭,使得商业企业与供货商之间的矛盾日益公开化,引发了关于通道费的持续讨论,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北京、上海相继出台了规范进场费的有关规
2003年下半年,人们在上海市商委网站的“政策法规”一栏中发现,《关于规范超市收费的意见》已经出台,其中明确肯定了超市收费的合理性。同时,在随后附加的《超市收费合同示范文本》中,将进场费、新增商品进场费、新增门店进场费,均列入可以收取费用的范围,并说明该意见适用于在上海连锁经营的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商店、便利店。除了上述3项进场费,在《收费合同》中,其他被列入可以收取的费用还有:堆台位置费、立柱位置费、促销区域位置费、其他旺销位置费、促销广告费、灯箱类广告费、其他形式推介费等。 但最痛苦的却是供应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著名外资日化厂商的销售经理向记者抱怨,明文规定可以收取进场费以后,它们同超市更加难以合作了。他举了和一家上海著名连锁超市合作的例子:去年年底,该超市负责日用品采购的采购员告诉他,今年的进场费将大幅增加,同时将增加一项快速通道费,当时我没有同意。但该超市随即就发出了通知,将把该公司的商品全部撤下货架。无奈情况下,最后还是由公司的上海总经理出面,亲自和该超市的采购员进行谈判。最后虽然达成了一致,但进场费还是涨了。 而对那些上海连锁超市来说,除了像家乐福是沿袭其全球一致的规定外,对其国营连锁超市来说,进场费是绝对不能不收的。 “总算有人管管超市了!”一位食品行业的供应商如是说。由于超市拖欠货款及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已使他深受其累。其实,类似的痛苦几乎所有的供应商都在承受,关于超市进场费的讨论在行业诸多场合,也正沸沸扬扬地进行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