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我国外贸发展过程中的六大问题(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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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8:45 国际商报 | ||||||||
4.支持出口无需千方百计,关键在于理顺机制 扩大出口是我国的长期战略,不应拘泥于外贸依存度的高低。 在以往我国出口竞争力还不够强的形势下,我国采取了很多政策措施来支持出口。特
但是,近年来,我国外贸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扩大出口已无需继续强调“千方百计。”首先,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承诺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不能再采取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出口支持政策;其次,我国出口竞争力大幅提高,出口连续几年保持高速增长,我国占世界市场的份额也相应大幅提高,出口支持不再需要“千方百计”;第三,我国已进入贸易磨擦高发期,出口的外部环境日益严峻,继续追求出口数量增长的负面作用将越来越大,继续提“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口号,也不利于我国改善与他国的经贸关系。 今后,出口必须从数量扩张型转变为效益增长型,而这种转变的关键在于理顺机制,以合理的机制引导出口结构升级。 当前我国外贸制度与政策中尚存在一些机制不顺之处,难以穷举,仅以出口退税政策为例。 出口退税是符合WTO规则的一种国际惯例。1985年我国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1994年税制改革后,出口退税对出口的影响越来越大,出口退税涉及到“是否足额”、“是否及时”及“谁来承担”三个方面的问题。2004年以前,出口退税最突出的问题是退税不及时,到2002年底,累计欠退税达到约2500亿元。2004年中央政府下决心解决了出口欠退税问题,对促进出口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大面积降低出口退税率和实行地方政府超基数分担机制,则引发了新的问题: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取消出口退税,无疑有利于改善出口产品结构,但对一般出口商品下调出口退税率,则不利于改善贸易结构。例如,出口一般电子消费品,退税率只有13%;在国内采购电子零部件,将令最终产品出口企业负担4%的增值税,但从境外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电子零部件,则可以不征不退。因此,最终产品出口商转向采购境外电子零部件,直接打击了国内零部件生产商,或要求上游供货商先出口再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加剧所谓“货物境外游”,人为增加了生产成本,扭曲了货物流向。2003年前三季度“境外游”进口增长56%,远高于进口增长的平均速度,对进口增长的贡献率达到9%左右。 地方政府超基数分担出口退税引发的负面影响更应引起高度注意:一是地方政府可能限制本地外贸公司收购外地产品出口,因为增值税是一个链条,交纳时生产环节的各地政府均可分享,但退税时只由出口地政府分担。这会加剧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建设;二是地方政府鼓励企业采用“货物境外游”,人为增加了企业成本;三是地方政府要求企业采取加工贸易方式,将国内采购转向进口上游零部件,打击了国内上游产业,与我国产业升级和贸易升级的目标背道而驰。 由此可以看出,政策制定在当时往往顾及主要政策目标,但可能伤及其他政策目标。随着形势的变化,原来的主要政策目标可能变为次要目标,而原来的次要目标则可能变为主要目标,因此,政策必须及时清理与调整。随着我国外贸出口战略从数量增长型变为效益增长型,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就成为首要目标。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对现行政策与体制进行调整,以确保政策手段与政策目标的一致性。 5.贸易强国:中国外贸发展的未来目标 从进出口贸易的数量与金额看,我国已经成为贸易大国。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出口产品结构来看,低附加值商品所占比例较高,加工贸易在华价值链不长,自有品牌产品比重很低,从事出口生产的劳动生产率不高,贸易磨擦日益增加,出口环境日益严峻。要想解决对外贸易中存在的这一系列问题,就不能再继续追求外贸发展的速度,而要将未来发展的目标转变为成为贸易强国。 什么是贸易强国呢?我想至少应该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第一,出口产品结构以高附加值产品为主;第二,在出口产品的价值链上,本国从事较高价值活动;第三,本国企业掌控出口产品的关键技术、品牌及国际销售渠道;第四,出口企业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能够及时因应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 在当今全球化分工细化的形势下,发达国家正越来越多地将一些所谓“高科技”产品的低附加值生产活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些活动往往是最终的组装环节,因此可能使一些发展中国家成为“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国,但我们不能被这种贸易结构升级的幻象所迷惑。透过这种贸易结构表象的变化,必须看到,这样的“贸易结构升级”,不会令一个国家真正成为贸易强国。 能否成为贸易强国,从根本上取决于一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因此,当我们探索如何走向贸易强国之路时,贸易政策必须有所作为。但仅局限于贸易政策是远远不够的,更为关键的是,要充分发挥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其他相关政策的作用,包括投融资政策、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科技政策等,同时加强包括贸易政策在内的各种政策的协调统一,消除不同政策之间的矛盾与不协调,这些就是未来我国政策调整的关键。这就要求我国必须下大力气打破部门分割与地区分割,将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引导到发展贸易强国的方向上来,理顺政策与体制,避免政策手段与政策目标的脱节甚至背离。 6.掌握全球资源配置的主导权,是实现贸易强国目标的关键 说起我国贸易结构的不利之处,我们常听到不少诸如此类的故事:中国机床企业可以生产出高质量的传统机床,外国大公司购买我国的机床,加上数控设备,就变成了高价值的数控机床,在国际市场销售甚至返销回中国;我国出口数台传统机床,才相当于一台进口数控机床的价值。 在对此类故事唏嘘感慨之余,我们不妨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跨国公司可以低价采购我国的机床,再加工成高价值的数控机床,而我国企业却不能采购国外的数控设备,加在自己生产的机床上,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出售高价值的数控机床呢?这背后实际上反映了一个深刻的差异,即谁是全球化时代资源配置的主体。我们常说,参与全球化可以让我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但种种现实都说明,迄今我国还没有真正掌握全球化时代资源配置的主导权,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的企业是被西方跨国公司配置的对象。 跨国公司是全球化时代配置资源的主体。2001年,全世界6.5万家跨国公司及其85万个国外子公司,其销售额达19万亿美元,超过该年世界出口额的两倍以上,包括跨国公司间和公司内贸易在内,涉及跨国公司的贸易大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3。全球85%以上的专利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正是认识到跨国公司在全球化时代的巨大竞争优势,在企业层面上,实现国际化经营就日益成为企业的战略选择。在国家层面,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发展基于本国的跨国公司的重要性。 中国是全球化时代迅速崛起的一支新生力量,发展本国的跨国公司对于实现贸易强国的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如果没有一大批基于中国的跨国公司,未来我国贸易额再大,我们也难以成为贸易强国和经济强国。要想在较短的时期内掌握我国所短缺的技术研发能力、海外销售渠道、境外战略资源等等,发展我国的跨国公司是一条捷径。 目前我国一些大型企业已经具备了跨国经营的实力,从应对全球化竞争的角度出发,跨国经营也是这些企业的必然选择。例如,我国著名家电生产商TCL通过并购法国汤姆逊公司的电视业务,一举成为世界最大的彩电制造商,通过并购不仅获取了汤姆逊公司原有的彩电制造能力,更重要的是,同时控制了其在世界不同地方的三个研发中心,拥有了世界一流的彩电研发能力。TCL还并购了阿尔卡特的手机业务,一举获得了手机研发能力。知识产权将是我国未来贸易发展的重要制约,获得这些研发能力对于提升企业未来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同时,TCL还借此获得了海外销售渠道,一举进入了发达市场彩电分销的主流体系。另一家国内著名电脑生产商联想集团则并购了IBM的个人电脑业务,成为全球第三大个人电脑供应商,掌握了原IBM所有的个人电脑研发能力。这两家公司只是近年来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代表,还有不少其他的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案例。当然,对这些企业而言,目前尚处于并购后内部整合的关键时期 ,能否顺利地完成内部整合,将决定他们能否最终成为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我国政府认识到了发展跨国公司的重要性,已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简化了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下放了审批权,出台了境外投资的产业与国别指导目录,为企业对外投资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但是,我国的现行体制并不适应总部基于中国的跨国公司的运作,不少国内企业的国际化平台均是其设立于香港等地的子公司。在外汇管制的条件下,资金不可能自由进出,同时商务人员的出入境、货物的出入境都存在很多不便之处,企业不可能高效地配置资源。 在整体体制难以在短时期内改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像当年开办经济特区一样,选择一批内部治理结构有效、有活力、有潜力的大型企业实行跨国经营试点。对这些试点企业的跨国经营在外汇管理、人员出入境、货物出入境方面尽可能地给予便利。同时,我国已经出台了很多支持和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但受益企业太过分散,不利于发挥政策效能。因此有必要将这些扶持政策向试点企业倾斜和集中,提高政策效能。 尽管人们对韩国政府曾经实行的“扶优扶强”(pick winner)政策多有批评,但如果没有当年韩国政府的扶持,很难想象今天韩国会拥有一批像三星、LG这样的具有一流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韩国经济的整体国际竞争力也难提升到今天这种水平。作为一个后起者,我们应该吸取韩国扶持本国跨国公司的经验教训,发挥扶持政策之长,避免其负面作用。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