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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政府与企业均要有所作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5:51 《中国发展观察》杂志

  本刊记者 胡 伟

  自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这一话题一下子热了起来。3月18日,在第七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预备会上,与会代表也就此进行踊跃讨论,得到的共识是,政府必须从制度入手,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提高国家竞争力必须突破“羁绊”进行自主创新

  现阶段,我国资源瓶颈约束日益加剧,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资源、矿产资源等等的人均拥有量都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环境与生态破坏严重,城市空气污染严重,水土流失,草原和土壤都在退化,生物多样性也受到了严重破坏;技术瓶颈约束问题日益凸显,发达国家不仅掌握90%以上的发明专利,而且对世界市场特别是高技术市场形成了高度垄断……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

  而要克服这些问题,必须要加强自主创新,提高国家

竞争力。国外经验表明,创新源泉来自于企业。市场竞争程度决定企业创新能力。因此,一个国家市场化水平的高低,最终决定了创新能力的大小。市场化水平越高,企业创新的压力越大,整体创新能力就越强。而我国目前的市场化程度远远低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水平。正因如此,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动力不足,从而造成企业不能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这是我国自主创新最大的制约因素。

  除此之外,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科研、产品开发和生产系统彼此隔离、相互脱节、条块分割、部门垄断的状况尚未完全消除,

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也羁绊着我国的自主创新建设。

  企业必须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首先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今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这样定调。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此次论坛午餐演讲上进一步重申,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技术创新体系,作为今后中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

  技术创新涉及市场需求分析、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和商业化多个过程,企业最贴近市场,并且在规模化和产业化方面具有优势,理应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但徐冠华坦陈,中国的企业在当前技术创新方面的状况并不令人满意。

  在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通常企业投入研发的费用相当于其市场销售额的10%左右。而我国目前投入研发费用最高的如海尔集团等也只能达到8%~10%左右。“在目前,中国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的地位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加强。中国的企业研发投入只占它的营业额0.78%,在世界上是一个很低的水平。2003年,中国大中型企业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的仅占30%,有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仅占25%。因此加强企业的创新能力是中国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最重要的任务,也是中国实施技术创新的方针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徐冠华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吕薇认为,以企业为主体并不等于创新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要在企业内部完成,其关键是要克服科技与经济分离,科研与企业需求脱节的问题。目前,我国大学和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相对薄弱。大学和科研院所自成体系,其研究成果往往难以满足企业的需要。

  吕薇建议,创新活动应从市场和企业需求出发,企业参与过程,并作为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平台。目前,中国大部分企业还处于技术引进和技术跟踪阶段,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较低,缺少像发达国家那样能够集应用性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于一体的大型企业。因此,在加大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力度的同时,应充分发挥现有研究机构的作用,建立产学研结合机制,完善和发展技术市场,促进科研机构、大学与产业的结合。

  同时,美国塞贝斯公司董事长程守宗在论坛上也指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的重要性。他说:“我们希望看到中国的创新发展不是制造思想,而是创作想法。比如美国企业,他们把想法创作出来后要注册,要推广。”

  “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获得很多的成果,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现在的任务是促进这些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这方面需要很大的努力,关键是在于我们必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们已经认识到单纯的依靠大学和研究机构做面向市场研究有局限性,不能全面的反映市场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强调产学研结合。这样,一方面我们坚持研究开发的市场导向;另一方面,有利于优化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科研力量,使之成为一个优势的组合。”徐冠华说。

  近几年,政府进行的国企改革,其目标是要把国企做大做强,国企如何在自主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吕薇认为,目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利于企业创新,需要改变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来鼓励创新。

  作为中国国有企业的代表,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郭庆春表示,对国有企业来说,其改革和发展是并联的问题,需要把改革的事情做好,并通过有效的改革和机制的创新,使企业的经营者真正意识到位,这样创新才能够在这类企业发生。如果让企业经营者感觉到三年以后他可能会下课,两年以后可能会换人,或者政府对他的干预太多,这都会导致对创新“内醒”机制的破坏和影响。我们国家的创新体系建设及相关配套的政策,不仅要包括直接的引导和支持,还应该包括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使企业的经营者确立持续创新的精神,并且按照这种精神部署自主创新工作和战略,非常重要。

  政府应从制度入手引领自主创新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2004年,我国研发经费接近2000亿元,占GDP的比例为1.23%,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但人均研究开发投入的水平还是比较低。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转型国家来说,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政府在自主创新过程当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用什么机制来推动技术创新,这是目前面临的一个很重要问题。

  郭庆春认为,在转型过程中,政府对自主创新的引导应该到位。在中国自主创新国家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的作用不可小视,甚至要比已经成熟化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的作用更重要,这样才符合一个转型经济国家的客观要求。

  “我们促进技术创新到底是要靠什么?是靠增加投入还是要靠转变机制?我想应该是在增加投入的同时,注意从制度入手促进技术创新。”吕薇说。

  徐冠华表示,政府在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方面,应该发挥自己的作用。首先,要制订相应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这是已经被证明在其它创新型国家有效的办法。同时,要考虑在金融、政府采购和其他方面制定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鼓励企业成为主体的政策,在适当的时候出台细则。徐冠华特别强调,政府应高度关注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因为他们是未来大企业的摇篮,也是中国承担就业和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在当前中国的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呈现一个良好的态势,但是也面临着一些尖锐的问题。特别是金融问题,需要政府引导和鼓励市场对这些中小企业提供支持。

  针对科研机构过多依靠政府,与市场相脱离的现状,吕薇一针见血地指出其症结所在,“我国的科研院所实际上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它的功能、机制、制度设计错位了。科研体制的改革不是科研机构简单地进入企业或转化为企业,而是应根据行业技术经济特征和产业组织特点,分类重组科研机构。要发展一些能够提供共性技术和共享技术的研究机构,在行业具有带头作用的研究开发联合体,例如美国的研究开发联合体等。”

  吕薇建议,要通过政策引导,发展集资金筹集、研究开发、技术扩散功能于一身的专业技术公司;对一些企业比较分散、规模不大的行业,应充分发挥行业性或区域性科研机构的作用,吸收相关中小企业参与,组成行业性技术中心或联合体,为中小企业服务。加强技术市场建设,培育科技中介,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资助创新技术的利用和扩散。特别要注意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的技术扩散和利用,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率。

  另外,由于知识的公共性和技术的外部性特征,仅仅依靠竞争性市场机制是不能完全实现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吕薇认为,在产业技术研究开发中,政府不能简单的用竞争和非竞争性领域来划分。政府应在企业无力进行投入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与企业研究开发形成互补。“目前,我国政府的研究开发投入占全社会的30%左右。在增加投入的同时,要调整政府投入的结构,提高政府支出的社会效益。从资助单一企业转向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资助联合研发体;从资助商业性技术开发转向资助共性技术研究,培育可商业化技术和孵化企业;在应用技术领域,政府应在少数影响国家安全和产业竞争力的重点领域发挥作用,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

  同时吕薇认为,需要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和促进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质是在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和积极性的前提下,促进技术合理、有偿的扩散。如果没有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在市场上不会获得价值,就没有人愿意去创新,没有人愿意进行研究开发投入。”

  徐冠华对此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如果没有可靠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自主创新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今后将进一步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这不仅仅是中国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而且也是自身利益的迫切需要。

  “一个最有效的政府首先要为自主创新建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并采取措施保护创新。中央政府不仅要管理自主创新进程,而且要增加一些基础研究,注重成果的推广,把研究成果商业化。”程守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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